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三措并举助力“齐鲁粮油”品牌建设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王然、记者高杨报道 12月27日,记者从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的“齐鲁粮油”品牌建设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发布会上获悉,“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创建工作已经走到第5个年头,“道不尽齐鲁粮油好”成为社会共识,“齐鲁粮油”已成为地区名片。据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主任田宪玺介绍,在助力“齐鲁粮油”品牌建设过程中,中心主要做了3项工作。
制定系列山东粮油团体标准。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营的依据,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引领着质量,而质量决定着企业在市场的话语权。标准竞争已成为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之后,又一层次更深、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竞争形式。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围绕历史文化资源、地理生态环境以及粮油产业特点,充分挖掘粮油文化内涵,借助国家粮食标准质量中心、科研院所等机构力量,以高于国家标准为基准、以中高端产品为市场定位,组织制定和完善符合山东特色的面粉、花生油、玉米油等优质粮油团体标准体系。用标准统一质量,将山东粮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自2019年以来,先后牵头制定发布《山东饺子用小麦粉》《山东面条用小麦粉》《山东馒头用小麦粉》《山东馒头》《山东小磨香油》《山东高油酸花生油》《山东浓香花生油》《山东花饽饽》《山东玉米油》《山东黑花生》《山东黑花生油》等一系列山东粮油团体标准,今年又推出了《山东煎饼》《山东小米》,总计达到13项,在全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填补了山东粮食行业团体标准的空白。系列团体标准的制订,对“齐鲁粮油”品牌的质量评价、技术开发提供了有效的标准支撑,引领促进了山东粮油加工企业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对提高山东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引导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开展“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高标准引领,更要有好品质支撑。产品遴选作为“齐鲁粮油”品牌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粮食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者得实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严格遴选程序,制定和印发《“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办法》,按照中国粮油学会《中国“好粮油”生产质量控制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成立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专班,制定年度遴选工作意见,明确主体责任、组织程序和规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规范遴选和审核,邀请加工、种植、财务、食品安全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产品申报材料进行严格专业的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核,从五优联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五个环节共计23个方面,对参选产品进行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
自2020年以来,全省组织遴选3个批次,共有101家企业的174个产品被认定为“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同时,积极向国家推荐参加“中国好粮油”遴选,两年来共有72个产品获得“中国好粮油”产品称号,入选产品总数和单项小麦粉、挂面、花生油连续二年获得中国“好粮油”排名第一。按照《“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入选产品质量抽检,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山东粮油形象。
“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管理情况。省局对品牌建设高度重视,聘请专业机构对商标进行注册,所有者为省粮油检测中心,构建“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的保护性防御阵地,注册商标29类7项,在创造品牌价值的同时全力维护品牌形象。制定出台《“齐鲁粮油”商标使用管理办法》,授权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使用“齐鲁粮油”商标。“齐鲁粮油”品牌商标使用分为公益使用和商业使用两种类型。以公益为目的使用“齐鲁粮油”品牌商标,可直接使用,无需授权。商业使用“齐鲁粮油”品牌商标,主要用于企业粮油产品包装和“齐鲁粮油”线上线下旗舰店、社区店建设等事项。
为更好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齐鲁粮油”品牌建设,2022年4月份,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申请工作的通知》(鲁粮经〔2022〕5号)。经过初审、复审,共有38家企业的61个产品的申请材料符合申报要求。今年4月14日,举行了“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商标商业使用授权签约仪式。授权38家企业的61个产品使用“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商标。此次“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商标商业使用授权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山东省粮油产业品牌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将为进一步提高山东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助力并引导山东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