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三个版本今日上线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11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挖掘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场景应用,山东省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为满足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在不同场景下的不同需求,《山东省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设定了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的普通版、行政管理专版和上市专版三个版本。普通版主要适用于政策优惠、商务经营等一般领域,行政管理专版主要针对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的具体要求,上市专版主要针对上市融资的具体要求。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
查询时间范围分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数据基础为出证机关以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其中,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不予显示,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已被修复、到期终止公示的不予显示,已经被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予显示。
普通版主要用于申请资金奖励、招标投标及商务活动等情形,旨在证明当前及之前一段时期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状况。将警告、通报批评、已修复、到期终止公示等情形的行政处罚记录和已移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不作为报告出具的数据基础,与我国目前的信用修复政策保持一致,体现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为经营主体松绑,为已完成信用修复、重塑信用的经营主体改过自新、回归正常经济生活提供更多机会。
在经营主体选择的时间和领域范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此报告证明才能出具,否则会出现弹窗提示,无法出具相应的报告证明。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行政管理专版
查询时间范围分为12个月、24个月。根据行政机关的要求,可选择一个专业领域,也可以选择关联的几个专业领域。数据基础为出证机关以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以及出证机关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核查的其他公共信用信息。在经营主体自主选择的时间和领域范围内,可出具相关信用报告,并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记录明细进行展示,同时标注该违法违规记录是否已修复或者移出的现行状态。
行政管理专版主要用于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资质认可、市场准入等部分行政管理事项,行政管理专版对市场行为的各项要求比普通版更严格,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已被修复、到期终止公示的行政处罚和已被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形均客观记录在案,并标注具体情形和时间,以及该违法违规记录是否已修复或者移出的现行状态,旨在按照行政部门管理需要,对之前违法违规记录做一个全面客观细致的记录,为监管部门做出行政管理决定时提供全面科学的支撑和参考。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
经对接山东证监局,按照上市“三年一期”的要求,查询时间范围为39个月,查询领域范围涵盖52个领域,时间和领域均不能选择,属于“一键式”。数据基础为出证机关以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以及出证机关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核查的其他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范围和数据颗粒度与行政管理专版一致。在确定的时间范围和领域范围内,由经营主体申请出具相关信用报告,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记录明细进行展示,同时标注该违法违规记录的现行状态。
上市专版完全按照上市要求配置,旨在帮助企业在申请国(境)内外上市等融资业务中,实现证明的一键开具。拟上市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自主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