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信用监管”提升粮食流通领域执法水平
中国发展网讯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粮食企业经营活动,促进粮食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山东省郯城县发展改革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的《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信用监管职能,助力提升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监管水平。
应统尽统,确保粮食企业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后,郯城县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全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反馈的信息,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摸排调查,认真排查梳理辖区内粮食经营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或删除企业账号,加强监管的动态管理,严格做到应统尽统。
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信息填报。及时向粮食企业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分发信用监管平台登录账号,要求各企业通过观看业务培训视频和业务操作手册,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填报企业信用信息,对于不会操作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指导信息录入。14家企业顺利完成第一次信用评价指标填报,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郯城县成功完成首次评价工作,质量效率全市居首。
注重实践,采用“信用分级分类+双随机”新模式联合抽查。梳理粮食经营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结合山东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检查对象库的信用风险等级设置不同抽取比例和频次,对粮食经营企业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同时完成人员抽取和随机匹配,今年以来现场检查了7家粮食经营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粮食企业存在年报上报不及时、统计台账记录不全、现场无公示牌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守法经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提高了全县粮食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水平。
据介绍,郯城县将持续深化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坚持对诚实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强化监管,努力打造守法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郯城县营商环境。(郯城县发展改革局 何伟 、徐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