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醒”能有“大作用” 山东宁阳发出首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
中国发展网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向一家企业发出宁阳县首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送达企业,主动告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信用修复条件、时限及流程,及时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消除负面影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宁阳县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宁阳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工作的通知》(宁信用办〔2023〕6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书同达”工作,即在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相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建立“两书同达”的长效工作机制。
据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是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告知相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次行政处罚信息将可能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泰安”、“信用宁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级政府部门信用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将可能对该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提醒行政相对人主动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
下一步,宁阳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将继续积极协调和配合各行政机关开展信息共享更新、信用修复审核、业务培训等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利服务,实现“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赋能即到位”的任务目标,不断提升“信用宁阳”城市品牌形象。(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闫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