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种药品平均降价45.81% 山东省第二批(鲁晋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揭晓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10月19日,山东省第二批(鲁晋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50种药品平均降价45.81%,最高降幅92.74%,山东、山西两省患者将很快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这是在落实国家组织的五批218种药品集采结果、创新开展首批39种药品省集采工作基础上,山东省第二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也是首次牵头开展的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52种群众反映价格高、医疗机构用量大、患者受众面广药品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涵盖了心脑血管、神经、呼吸、消化、抗肿瘤、血液和外科等临床学科,覆盖山东、山西两省药品销售市场规模达39.25亿元。
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本次集采,共有284家国内外企业参与申报,涉及919个产品。通过竞价、议价及带量磋商等形式,50种药品产生拟中选结果,平均降价45.81%,最高降幅92.74%。其中竞价组拟中选代表品平均降价48.67%,议价组拟中选代表品平均降价33.08%。价格降幅最大的是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的奥扎格雷钠注射剂,由原来的16.52元/支降至1.2元/支,降幅达92.74%;降价金额最大的是用于治疗静脉曲张出血的注射用特利加压素,由原来315.8元/支降至37.8元/支,单支降价278元。
据山东省医保局介绍,本次药品集采,山东与山西首次组成省际联盟,扩大了市场规模,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在政策和规则设计上,更加注重降价保质保供因素,既有效压缩药品流通环节虚高成分,又促进保质保供良性竞争态势形成,以此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特点有:
更加注重中选药品质量。一是坚持分组竞争。对同品种内各申报企业的药品,充分考虑质量、疗效差异等因素,将过保护期专利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含视同)等单列为第一评审组,保障同等质量水平药品在同一平台公平竞争。二是对竞争充分的实行综合评审。按照市场占有率和价格等因素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企业,促进患者常用的质量可靠的品牌药品降价中选。三是对竞争不充分的实行综合排序遴选。对于申报企业不足3家的,采取按降幅综合排序确定中选企业,促进质量较高的药品入围中选。
更加注重引导合理降价。一方面,明确集采规则和用量,由企业自主申报价格投标,通过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企业降低价格,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购药负担。另一方面,完善招采办法,既看企业报价又看市场认可度,通过规则有效防范企业低价恶性竞争。坚持多家企业中选,常用药品同一种通用名下可以有4家企业中选,短缺易短缺药品可以达到6家,使中标企业的投标更理性,价格更合理。
更加注重药品供应保障。同一药品多家企业中选,是保障集采药品中选后及时足量供应、防范供应风险的重要政策设计。特别是对于纳入本次集采的短缺易短缺药品,一是进一步扩大了中选企业的数量;二是增加了原料保障的评审指标,自产原料的企业中选后更大程度保障药品持续稳定供应;三是创新带量撮合招采机制,申报企业较少的短缺易短缺药品,根据药品持续稳定供应情况和临床需求,由专家与企业进行带量撮合,形成短缺药品价格,保障短缺药品稳价稳供;四是提高医疗机构用量分配参与度,短缺药品生产企业中选后不划分供货区域,由供需双方通过量价对接进一步保障后期药品供应。
更加注重集采政策系统集成。继续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药品降价节约的医保资金经考核后及时拨付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坚持落实医药价格招采和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企业中选后履行供货情况的信用监管。加快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解除企业后顾之忧,支持企业集中精力创新研发、健康发展。通过系统集成、多措并举,让患者、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都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