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栖霞市多措并举提升信用修复效能,释放企业活力
中国发展网 针对企业因未及时整改失信行为而错失投标资格、信贷受挫等问题。山东省栖霞市从机制、宣传、提醒等多方面提升信用修复效能,引导市场主休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机制。栖霞市下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工作的通知》(栖发改信用[2023]53号),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机制,即各行政部门依法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建立了行政处罚信息协同联动修复机制。为减少企业“重复修复”“多头修复”的难题,栖霞市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协同联动修复机制。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收到国家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信用修复结果推送至行政处罚认定单位。认定单位依据推送的信用修复结果起3 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终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截至目前,累计推送信用中国17批次修复结果。
率先开展信用服务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介活动。为加强信用修复宣传,加强企业对信用修复认知。今年7月栖霞市召开规上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邀请烟台发展改革委、烟台市人民银行及烟台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相关人员来栖霞宣讲企业信用修复重要意义、信用修复流程、信用修复申请所需材料和信用修复应注意的问题。推介烟台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帮助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解决融资问题。
主动提醒失信企业开展修复。自2019年以来,栖霞市主动开展8个批次信用修复提醒服务。每年进行不定期提醒工作,帮助失信企业在最短公示期结束后尽快完成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经济活动。截至目前,已退出黑名单企业近20户。
以上举措完善了栖霞市信用修复制度,规范了市场经济的秩序,释放了市场主体的活力,有利于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服务。 (栖霞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