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开展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秋粮收购顺利进行
中国发展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10月24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针对从事秋粮收购活动的各类经营者,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有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跨区域收购的外地企业等,开展全市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规定,为确保秋粮收购顺利进行,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粮食流通“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秋粮收购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本次检查将以区县检查为主,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成对抽取对象的检查,接到检查任务的区县粮食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同时,市级将对各区县的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检查市场化粮食收购情况。重点检查粮食收购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备案,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明码标价、12325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是否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和“一手粮,一手钱,不打白条”的规定,排查是否存在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拖欠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以及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 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量器具、价格等检查,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结合往年发现的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秋粮收购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督促粮食收购主体按照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坚决杜绝拒报、虚报、瞒报等行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检查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结合粮食购销第四季度定期巡查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进行全覆盖巡查,围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国有企业是否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检查机械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通知》要求,秋粮收购期间,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创新监管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结合粮食企业信用分级监管摸底情况,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