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召开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
中国发展网 7月5日,山东省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听证会,重新核定了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并拟定了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方案。消费者、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等20名听证参加人参加了听证会,并对改革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论证。
从2021年4月1日起,上游供气企业将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了5%,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寿光市城镇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未作理顺。目前,受国际能源市场供应紧张的影响,上游门站价格持续上浮,城镇燃气企业成本倒挂严重,且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和清洁取暖“气代煤”工作的开展,居民用气总量逐年增加,城镇燃气企业用非居民气来补充居民用气,导致居民用气成本进一步增加。按照省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拟定了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83元/立方米,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为3.10元/立方米。
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3.10元/立方米价格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同时,为保证特殊用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改革方案中还配套了相关政策。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气量每月增加5立方米;清洁取暖“气代煤”用户按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政策规定执行;对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价格水平执行;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困难职工,用气价格仍按2.85元/立方米执行;对壁挂炉用户由原三档气量、价格调整为两档,第一档气量为1000立方米(含)。
下一步,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听证会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价格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王珩、袁丽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