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工作会议
中国发展网 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1月7日,山东省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收费行为工作会议,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同志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政策进行了解读,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同时要求电网企业按照“能改尽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充电设施加快改造,尽快实现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直接供电。
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避免因转供推高充电成本。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优惠措施等方式,引导业主更好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实现“一举三得”(降低充电费用、保障用电安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下一步,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 徐昌伟 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