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加强成本监审工作、提升价格管理水平
中国发展网 为充分发挥成本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昌乐县发展改革局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采取三举措规范成本监审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加强管理,确保成本监审工作的合法性。完善应审必审制度,按照《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全力做好定价前监审、定期监审及市场异动商品监审。一是对列入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严格实施成本监审程序。上年度,完成3所民办中小学学费成本监审工作,企业上报成本8.07亿元,核减不合理成本1.78亿元,核减22.06%。二是完成昌乐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成本调查工作,及时出台工作方案。三是完成昌乐县两家农村供水企业定价成本监审工作,企业上报成本0.4亿元,核减不合理成本0.07亿元,核减17.5%。
注重方法,确保成本监审工作的规范性。一是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原则,优化了成本监审流程,监审过程中既注重合法性,也考虑到合理性,涉及财务问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做到数据采集真实、核算方法科学、费用分摊合理、核减核增有据,确保出具的成本监审报告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形成提质又提效的工作新局面。二是健全法制思维意识,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坚决杜绝“关系成本、人情成本”现象,注重树立和维护发改部门良好形象。
提高素质,确保成本监审工作的高效性。重视业务培训,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和不定期的经验交流讨论制度。鼓励成本监审人员把系统的业务培训和自学提高相结合,既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成本监审业务,也掌握相关部门行业的业务基本知识,及时掌握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分析研究能力,以应对不同行业成本监审工作的需要。(山东省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于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