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统计+服务”全面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背景情况
山东省民营经济持续发挥“主力军”作用,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2024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1.7%,新登记经营主体占98.9%。
省统计局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数据赋能、精准施策,将统计监测、分析研判与服务决策相结合,创新构建“统计+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着力加强民营经济统计工作
每月定期开展民营工业、服务业、投资、商贸领域企业统计监测,每季度测算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时,联动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时汇集民营企业进出口、民营经营主体等数据。并将民营经济有关指标纳入《山东统计月报》,提供省委、省政府及各省直部门参阅,及时反映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展成效。
(二)持续强化民营经济运行分析研判
一方面,根据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数据、企业问卷调查及实地调研情况,加强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对民营重点行业、企业打开分析,切实反映民营经济阶段性发展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共报送民营经济有关信息、民营经济专题分析40余篇,其中《一季度全省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关于上半年全省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关于前三季度全省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关于2024年全省民营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等获省领导同志批示。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合作,联合省工商联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撰写的《关于山东省民营经济转型发展的调研报告》获得省领导批示。
(三)高效做好民营经济数据提供工作
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态势和运行情况,提供统计数据服务。一是向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及数据资料,定期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大数据局等部门提供数据。二是服务地市和社会公众,每月在山东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网加载主要指标数据,以供社会公众研究使用。
三、工作成效
(一)民营经济规模持续壮大
山东省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8条”“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及配套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助企纾困,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筑牢政策保障。2024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5.1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增速高于上年全年0.3个百分点,高于GDP增速0.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为51.7%,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1.8%,拉动全省经济增长3.0个百分点。
(二)民营工业、商贸行业支撑有力
全省上下扎实推进工业技改提级行动,加快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深入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推出商贸、文旅、住房“三个十条”及提振消费40条等政策,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2024年,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5%,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2.2个百分点,较上年全年提高2.4个百分点。民营商贸单位实现零售额10075.9亿元、同比增长9.1%,占全省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达到80.7%、较上年全年提高2.0个百分点,对全部限上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达90.1%、较上年全年提高8.1个百分点。
(三)民营外贸企业主力军作用凸显
山东省深入实施境外市场开拓计划,叫响“好品山东鲁贸全球”品牌,组织实施260余场市场开拓行动,出台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单一窗口”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一站式”服务能力,支持民营企业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推动民营企业提升竞争力、培育新动能、开拓新市场、融合新业态。2024年,全省民营企业实现进出口2.53万亿元、增长4.5%,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75.0%、同比提升0.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有力支撑了全省外贸平稳增长。
省统计局通过“数据驱动、精准服务、协同联动”的创新实践,破解了传统统计工作与经济发展需求脱节的问题,实现了“数据生产者”向“发展赋能者”转型。(山东省统计局)(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