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保障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
为推进社会保险精准扩面,我省创新出台特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将保障范围从有劳动关系的职工拓展到未建立劳动关系的职业劳动者,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特定从业人员保障难题,切实减轻企业支付负担。政策实施以来,受到相关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积极响应、广泛称赞,截至2024年1月全省参保人数达到27.6万人,拨付工伤保险待遇801.5万元。
一、背景情况
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保障面临的主要难题。一是特定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因缺乏劳动关系等关键材料,认定工伤、获得经济补偿难度大。二是特定从业人员认定工伤的,因未参保,从业单位支付压力大,例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0多万元)就可能直接影响企业生存,特定从业人员获得保障的难度也大。
随着就业形态多样化、用工方式灵活化,超龄人员、家政服务业人员等群体日益扩大,环卫、物业、保洁、家政服务等行业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反映参加工伤保险的迫切需求,核心诉求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解决工伤后的待遇保障问题。将特定从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能有效回应职业劳动者及其从业单位的需求。
二、主要做法
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兼顾平衡各方权益,找准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堵点、痛点,通过增加政策供给,实施自愿参保政策,解决关键问题。
(一)聚焦民生,合理制定政策
明确参保范围,将超龄人员、实习学生(包括见习人员)、住院规培医学在读研究生、家政服务人员等四类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基于超龄人员就业实际,考虑退休返聘专家、环卫工人、保安、保洁等职业人群需求及平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等多方面因素,明确不超过70周岁。基于我省家政服务企业较多、从业人员较多的实际和提质扩容发展的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二)全面部署,提高政策知晓度
召开政策启动部署培训会,进一步统一政策理解把握,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同步开展省市县三级培训,详细讲解文件政策及参保缴费、待遇经办等流程。将特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作为重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系列访谈、走访家政企业、走进职业院校等方式,面向全社会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加强主动宣传,同时针对不同人群准确把握宣传角度和精度,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协同,提升服务质效
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从业单位积极参保。按照减证便民和提速办的要求,保障特定从业人员与法定参保职工享受同等服务,提升服务便捷度,保障特定从业人员能第一时间享受权益。统一开发完善参保缴费流程,保证想参保单位能及时参保。
三、经验启示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特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从群众需求出发,既解决了受伤没保障、保障难落实的问题,又能有效减轻用人单位支付责任和用工的后顾之忧,助力企业长远良性发展。
(二)勇于担当,探索创新适合山东实际的具体举措
在缺乏国家层面政策支撑的情况下,我厅主动作为,直面群众需求,积极探索尝试,全面考虑行业实际,反复调研论证,准确研判政策优势及风险,最终确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政策规定。
(三)统筹考虑,切实保证政策稳健运行
政策酝酿过程中,准确认识到特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可能对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冲击,明确了兼顾各方权益保障的基本原则。对于特定从业人员,重点解决的是参保政策从无到有的问题,明确了自愿参保强制缴费的政策;对于法定参保职工,明确规定从业单位不得减损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在助力企业发展的同时,保障职工、特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兼顾公平与效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