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践行黄河战略典型案例之二十四:“司法之网”保障黄河流域长久安澜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积极探索建立覆盖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新机制,为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保护黄河三角洲湿地、提升生物多样性、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经验做法
山东高院党组高度重视黄河保护,积极谋划,主动服务,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巡回审判机制、案件集中审理机制、生态环境修复机制、流域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五项工作机制。
构建巡回审判机制。黄河沿线法院设立黄河巡回法庭21处,巡回审理黄河环境资源案件457件,有效化解了黄河滩区32起搬迁纠纷,促成9146户居民搬出滩区,实现了服务保障零距离。黄河巡回法庭已经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讲堂。济南法院到黄河巡回法庭公开审理被告崔某损坏黄河水文监测设施一案,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等50多人旁听庭审,人民日报、新华网、央视新闻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当日网络点击量达到7600万人次,引发社会强烈反响。
构建案件集中审理机制。全省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理改革,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到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审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司法保护。济南铁路运输中院集中管辖黄河流域跨设区市行政区域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提升了司法保障水平。
构建生态环境修复机制。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修复理念,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执行机制,在黄河山东段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16处,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等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以修复基地为依托,开展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等活动,扩大审判执行效果。济南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自然之友诉唐骏汽车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侵权人采取替代性方式以108辆环保电动汽车承担履行环境修复义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构建流域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探索跨省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形成黄河流域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联合沿黄河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签署《黄河流域9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省际司法协作机制。济宁中院和濮阳中院率先开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域协作模式。滨州市五家基层法院通过构建集司法资源同享、突出问题同治、协调机制同立、工作举措同商于一体的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机制,不断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
构建流域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为加强黄河流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建立人民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协作、配合、联动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联合山东黄河河务局制定《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机制的意见》,建立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支持河务部门依法行政,及时受理黄河河务部门提出的非诉强制执行申请,提高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质效和精准度,有效预防和化解涉黄河矛盾纠纷200余起,黄河管理范围内“四乱”现象大幅度减少。
主要成效
黄河安全运行得到进一步保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威慑和教育功能,依法严惩占用河道、违规取土等破坏黄河安全行为,保障黄河河道运行安全,构筑黄河长治久安的司法屏障。在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以土地复垦项目为幌子,对黄河岸边东平湖畔防洪天然屏障山体实施破坏。东平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判处9名被告人四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2800余万元,切实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亮出“钢牙利齿”。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黄河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参与黄河三角洲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审结涉及湿地民事案件300余件,推动黄河入海口35万亩退化湿地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东营法院依法妥善处理胜利油田油泥砂污染纠纷,通过善意执行措施,促成胜利油田建设国内首座油泥砂焚烧炉、23个油泥砂暂存池,结束了油田开发四十多年来遗留的油泥砂污染环境问题。该做法写入2022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坚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依法审理黄河流域动物、植物保护案件,助力提升生物多样性。2018年以来,共审理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380余件,化解影响鸟类迁徙、繁衍纠纷40起。东营市规划新建一条公路,需要穿越一处市郊的野生鸟类栖息地,当地鸟类保护组织拟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院获悉后,当即开展诉前调解,及时与政府规划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最终规划部门主动调整了道路建设规划,于是发生了“道路让白鹭”的故事。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得到进一步推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关系,用司法手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18年以来,在19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推动23家涉案企业替代性履行生态环境赔偿责任,避免企业陷入破产困境,1.2万余名工人就业得到保障。在某公司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法院兼顾环境保护和企业发展,促成某公司将100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70%用于该公司后续技改及设备升级,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共赢。
工作启示
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各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生态文明司法实践,把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确保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生态共治效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才能顺利推进。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应当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河务水利、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单位共同组成的多元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在案件移送、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方面相互配合,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突出依法保护,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意识。要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文物古迹破坏、水资源“跑冒滴漏”、粗放发展等问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适用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责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加强黄河水资源保护、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黄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弘扬、服务高质量发展,确保黄河长久安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