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首期成效显著,二期正式启动
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高杨报道 7月10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新闻通气会,该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解淑媛在现场发布了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参与方式。
首期基金运行成效显著,为粮食安全注入金融“活水”
据解淑媛介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委会统筹推进,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合作银行协同发力,首期基金取得丰硕成果。
规模效应突出,惠企覆盖面广。省级财政和认缴企业按照1:3配比出资,基金累计募集资金2.6亿元,通过“财政+金融”联动机制,撬动合作银行为61家粮食企业发放贷款153笔、25亿元,综合放大倍数达12.21倍,覆盖全省14市42个县(市区),帮助企业收购粮食约120万吨。加入基金的企业中,有三分之二为民营企业,较好地体现了基金的普惠作用。
风险管控精准,运行安全高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坚持“库贷相符、购贷销还”原则,建立全流程风控体系,通过大数据审核、三方协同监管、常态化保后检查等手段,实现了基金安全稳定运行,目前基金正在进行最终清算,财政资金和企业出资本金安全,而且都有一定分红。
创新示范引领,获国家层面推广。山东省的基金运作模式,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为典型经验全国推广,并入选省委《今日信息》典型案例,为全国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提供了“山东方案”。
二期基金正式启动,诚邀企业踊跃参与
为持续扩大政策惠及面,二期省级基金管理办法印发施行后,6月24日相关募集工作启动,募集期60天。
参与条件。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并从事小麦、稻谷、玉米等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经营活动,且符合政策性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
认缴流程。整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申请,自愿认缴的企业在募集期内向当地农业发展银行提交申请;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当地农业发展银行会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企业认缴资格及缴存上限(起点100万元,以10万元递增),经基金管理人复核后,由粮食企业、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基金管理人签订三方协议;第三阶段资金缴存,企业按三方协议将认缴资金汇入基金管理人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基金专户。为确保粮食企业及早受益,本期基金采取的是,收到粮食企业首笔认缴出资后,即刻启动运行,无需等待募集期结束。
政策亮点。财政支持,省级财政和企业出资比例不变,仍按照1:3进行配比出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动态开放,每年4—5月(夏粮)、8-9月(秋粮)开放补充认缴,灵活满足企业需求;高效服务,在具体贷款环节,明确了基金管理人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函出具,全流程专业化保障。
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是稳市场、惠企业、保安全的重要举措。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呼吁各地粮食企业积极把握政策窗口期,通过认缴基金获得有效融资支持。省基金办将联合各方持续优化服务,筑牢风险防线,确保基金“放得准、管得好、收得回”,为全省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