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积极贯彻落实第三周期输配电价政策
中国发展网 为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山东电网第三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6月起对山东省电价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原电价政策,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通知》提出,执行工商业(或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现执行单一制电价的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
《通知》明确,两部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需量电价计费方式的,每月每千伏安用电量达到260千瓦时及以上的,当月需量电价按《通知》规定标准90%执行。
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接到《通知》后,一是及时在局政务网转发文件,做好电价政策的宣传工作,扩大政策知晓率;二是对《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并对接区供电公司按照要求执行电价政策。下一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继续跟踪电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把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至上级业务部门,确保电价政策落地落实。(青岛市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 严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