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青岛积极探索物业服务收费改革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赵起超、记者尹明波报道 青岛市聚焦普通住宅界定标准存在争议、政府指导价标准尚需优化、部分收费行为亟待规范等突出问题,瞄准现有体制机制弊端,积极谋划出台系列改革举措,着力构建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体系,以“物业小事”服务“民生大事”。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全市近60个物业服务项目完成收费标准下调,其他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项目正逐步推进降费工作。
创新标准界定,解决争议事项。普通住宅的界定,关系到是否应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长期以来,社会各方对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一直存在较大争议。青岛市跳出“各类别墅等内等外”争议表述,创新性提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概念,将主要满足基本需求和刚性需求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中小套型住房物业服务区域纳入普通住宅范围。为完成政策平稳过渡,青岛市还为此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争议的住宅类型(如“叠拼”“大平层”)提供重新界定途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可依据物业使用人的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对争议物业服务区域进行重新界定。若重新界定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人须依法公示,并依规调整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此举妥善解决了青岛市争议已久的普通住宅界定难题,化解了社会矛盾。
细化收费项目,优化指导标准。为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精细化水平,青岛市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项目细分为七项,明确不同项目、不同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实行菜单式组合计价,各等级物业服务项目均可自由组合,组合后的收费标准即为该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在赋予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自主选择权的同时,也为其戴好“紧箍咒”。物业服务人应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所选服务标准及相应资质,避免无理由选择最高服务等级。提高一至四级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收费级差,保障中小物业服务企业正常运营;下调较大规模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区域收费建筑面积超8万平方米)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上限,减轻业主交费负担。
扎牢制度“笼子”,保障市民权益。在加强行业价格自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合成本调查监审等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要求。严抓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管理,对通过延长租赁时间变相销售车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绑定销售增值服务等行为予以规范。推行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挂钩机制,对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不达标且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前期物业服务项目,降低其物业服务等级,禁止其上浮收费标准,督促物业服务人改善服务质量,推动全市物业服务做到质价相符。加强监管力度,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发力,市、区两级部门联动,打出齐抓共管组合拳,确保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落地落实。
“后续我们将密切关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和内容解读,综合考虑物业服务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收费标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处长苏长征直言,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青岛市价格工作将继续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秉持“价惠民生”理念,推动全市价格改革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