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津:啃好灌溉电价改革“硬骨头”
中国发展网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农业灌溉用电费用不公开、不透明等“关心期盼”问题,山东省宁津县发展改革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经过努力,完成全县667个村庄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工作。改革后,据保守测算,全县每年可为农民有效减少农业灌溉用电支出达180万元。
宁津县的经验做法被市领导批示,并被省市发展改革委领导推广,同时被《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导报》《农民日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等媒体网站刊发,获选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出圈”事项典型案例,全市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现场会在宁津召开。
做“足”事前调研,紧密结合政策引导,明确改革主体。坚持把事前调研作为改革的关键环节,通过对省市农业灌溉电价政策学习,结合改革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将改革村庄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利用井井通机井进行农业灌溉的村庄,二是完全利用普通机井进行农业灌溉的村庄,三是利用井井通机井与普通机井进行混合灌溉的村庄。农业灌溉用电终端价格由基本电价、线路损耗、农电工劳务报酬三部分组成。聚焦农业灌溉用电线路损耗与村农电工劳务报酬两大关键环节,精准施策、靶向治疗,规范用电收费行为,优化用电价费秩序。
做“细”加价标准,紧密结合测算结果,明确终端电价。根据县供电公司对灌溉用电导线长度、供电台区半径、导线材质型号等环节进行的实地测算评估,确定理论线损值指导参照范围。围绕村农电工劳务报酬问题,综合考虑村农电工工作条件便利且劳动强度小、市场电力技术工人劳务报酬等因素,确定村农电工劳务报酬,建立健全公平、公开、合理、透明的农业灌溉用电收费秩序。
做“对”小微权力,紧密结合村民自治,明确改革流程。将农业灌溉用电加价标准纳入“权力清单+智慧村务”,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跟踪监督,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加价标准严格按“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程序进行表决,加价标准通过测算明确指导价格或召开会议集体酝酿,在议事过程中,围绕加价标准这一议事主题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广泛组织发动村庄农户建言献策、集思广益,认真倾听老百姓的呼声与建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决议权、监督权。
做“实”属地监管,紧密结合决议结果,明确镇村联动。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加大对村“两委”农业灌溉用电价格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牢固树立系统思维、有解思维与底线思维。各村农业灌溉用电价格经村“两委”“四议两公开”确定后,应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备案。如需调整价格,需向当地镇政府提交申请,并提出调价依据及方案,未经镇政府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农业灌溉用电价格。
灌溉用电价格改革连着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把工作重心下沉,紧贴基层百姓所思所想所盼,真正帮助大家办好事、办实事、解难题,通过优化价格秩序、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更好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宁津县发展改革局 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