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上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中国经济导报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2020年,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550元。同步增加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按照中央和山西省财政补助政策,居民医保补助在一般县中央财政负担60%,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20%;享受西部政策的县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10%,市县两级分担比例自行确定。
2020年底前,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及门诊统筹定额管理,开展普通门诊统筹;落实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门诊慢性病病种、准入标准,简化认定流程;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