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山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耿赟、记者高杨报道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围绕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聚焦日常监管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突出六个重点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网络订餐问题,该局加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供餐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整治。对第三方平台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入网资质审查义务,是否在网站经营主页面公示网络供餐单位证照、量化分级等信息,公示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内容。对网络供餐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许可证,是否落实“主体资质要合规、公示信息要真实、严把材料控制关、加工制作要规范、设施设备常维护、订单不得再委托、线上线下同品质、食品配送措施全”八项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卫生环境是否整洁等情形,提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秋季开学之前将对全区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类学校食堂以及配餐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场所卫生、原料贮存、设施设备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用水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单位在开学前全面进行自查整改(包括彻底清洁、消毒食品加工场所,彻底清理食品原料,全面检修食品加工用设施设备等)。对使用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的查看是否开展了对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并提供合格报告。所有问题务必责令于开学前整改到位,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针对食品小作坊加工食品,以熟肉制品、面制品小作坊为重点,以索证索票、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以联合执法为主要形式,以市场销售和作坊生产点互为线索,突出整治小作坊“脏、乱、差”和难以发现管理的问题。督促食品小作坊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六项要求,严禁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按照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着色剂等)、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生产加工食品,严肃查处违反“八不”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原料行为,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加工行为。
针对食品流通环节配货错时问题,开展“黎明行动”突击检查,以连锁经营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肉及肉制品(包括生肉、肉灌肠、肉馅、熟肉制品等)、现场制售粮食加工品(包括馒头、包子、花卷、面包、馅饼、油饼等)等重点品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贮存及销售条件、销售品质、流向处置等情况;严厉查处擅自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以次充好、腐败变质等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问题,以中、小学周边的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开展整治行动,全面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三专三公开”制度(专门销售台账、专门销售区域、专人管理;公开投诉举报、公开监管人员、公开温馨提示)要求,重点查处不能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销售“三无”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等行为。要求店内在醒目位置公开张贴“五毛食品”消费警示标语,提醒未成年人谨慎购买和食用。
针对保健食品销售问题,结合保健食品经营“两查两专”(查资质、查标签,专区(专柜)销售、设置专门消费提示牌)规范提升行动要求,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许可证资质、进货查验、标签说明书是否涉及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专区(专柜)销售及提示牌是否规范等。持续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对特定消费群体进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保障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自8月23日开始,9月19日结束,历时四周,将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开展全覆盖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