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发布“双十一”消费提醒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贾风城 随着“双11”的临近,商家又在线上线下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近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热点问题发布特别提醒。
理性消费拒绝浪费。实用消费不跟风,有钱不置半年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成为所有消费者的共识。面对各种促销、优惠广告,消费者要保持理智,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实际需求选购商品。消费者特别要把节约用餐作为应尽责任,让反对食品浪费成为自觉行动。
直播带货分清真伪。“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网购引流方式,消费者要认清主播的直播带货宣传是否真实,兜售的是否是“三无”、假冒伪劣商品,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是否真实,商品有无售后保障等。
优惠活动挤干水分。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全网最低价”等宣传,购买商品前,要货比三家,先了解商品的大概市场价格,再对商家促销活动是否有实际优惠进行评估,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冲动消费。
选择商家注重售后。消费者选择商家要注重查看七日无理由退货、购物发票、“三包”义务、退货(换货)或者退款相关规定,尤其在直播带货、微商等电子商务新业态以及中小型电商中,消费者更要注重售后服务细节。
收到商品先验后签。部分平台、商家会以促销活动的名义清库存,甚至借助低价来推销劣质商品。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应当行使“先验后签”权利,仔细验货;尤其是一些贵重物品和易碎品,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双方的约定后再签收。
预付定金慎重支付。消费者选择预付定金方式来享受商品优惠的,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确认值得购买后再下单支付;定金支付后,要及时关注商品进展,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尾款,避免因违约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在支付尾款时还要留意支付的金额是否与当时承诺的优惠一致,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
消费行为留存证据。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以及相应的商家承诺,必要时还要将订单信息、购物聊天记录等留存,作为维权证据。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可先与商家以及平台进行沟通,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12315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