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践行黄河战略典型案例之六:东营“四长联动”共抓河湖大保护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河湖生态风险,东营市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基础,深入推动河湖治理体系现代化,打造了“河长+生态警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四长联动河湖管护模式,推动河湖全要素、全链条管护治理,有力维护了辖区河湖生态系统安全,筑牢了黄河三角洲生态屏障。
案例背景
东营市所处的黄河三角洲是我国暖温带最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该区域内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共33条,总长度1040千米,总流域面积约6820平方千米,占东营市总面积的82.7%。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保护“一带五区多点”空间布局中,黄河口海岸带是“沿黄生态带”的重要一环;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主的河口生态保护区是“五区”之一。因此,加强河湖管护治理,提升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质量,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应有之义。
东营河流流程长、流域面积大,水生态安全风险防控压力较重。一是油田、企业沿河生产和群众沿河养殖生产行为,如果管护不够有力,易引发水体污染。二是河道全面监管难度较大,全市河道管理范围长度2500千米,黄河滩区面积400平方千米,如果全河段、全时空监管不力,易引发“四乱”风险。三是河长制刚性约束还不足,易引发河流管护不力的风险。
经验做法
强化“顶层设计”,架设联动体系。
——搭建机制框架。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20余次召开市总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会议、河湖问题调度会议,明确提出加强河湖联动管护工作。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认真谋划并全面把关联动机制创新方向、目标和路径。发挥市河长办牵头协调作用,与市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进行反复座谈研究,以深化河长制工作模式为主线,以聚合四方职能为导向,科学设计河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路径,形成了“河长+生态警长+法院院长+检察长”的“四长联动”机制,并于2022年8月印发文件正式实施。
——落细保障措施。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892名,生态警长、检察长、法官共212名,明确河长职责5项、生态警长职责13项、检察官职责5项、法官职责6项。实体化建立“河长+生态警长”联控机制工作站61个、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7个、法院驻河长办司法“直通车”联络站10个、黄河巡回法庭2个。同时,制定了信息沟通、联席会商、联合巡河、联合处置等常态措施,进一步增强联动机制的整体性、协同性,确保了“四长联动”机制有名有实、有效运转。
强化“实践推进”,发挥护河效力。
——主动化解河湖风险。积极延伸“四长联动”机制触角,主动感知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定期巡河,将主动监管落到全市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沿河村庄,截至11月10日,已巡河3.33万次;积极推广“碧水积分”APP,已邀请10.2万名群众参与到护河行动中,汇集群众举报问题近900个;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全河段卫星遥感、全河段无人机航拍,累计自查发现河流安全问题近400个。针对“老大难”问题,已由检察机关发出涉河检察建议10件、立案涉水公益诉讼11件,推动一批风险问题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风险转化为现实危害。
——强力整治“四乱”问题。依托“四长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攻坚行动。由市河长办统一下达限期整改文书,统一拆除时限,统一验收标准。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统一组织攻坚,公安机关按“四小”清理整治相关要求依法予以关停;审判机关精准厘清企业的债权关系,并研商已查封资产如何实现清理整治的合法路径;检察机关负责甄别、判定有关行政机关移送线索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属性,适时依法启动相关监督程序。同时,法院“司法直通车”提前介入,在拆除整改中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诉求,一边走依法拆除的必备法律程序,一边进行企业资产评估和补偿协商。按照这一思路,东明石化、正大猪业等一批“四乱”历史遗留问题被一一攻克,黄河沿岸“四乱”问题实现一次性破解;市内其他河流“四乱”问题实现“动态清零”。截至2023年11月,共清理非法占用岸线214.8千米,退建还滩422.4万平方米,有力保证了黄河等河流的行洪能力。
——联手打击涉河犯罪。发挥“四长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日常沟通,从严从速侦破、起诉、审理涉河违法犯罪行为。依托联络站、联络点、工作站等实体平台,及时掌握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等涉河违法行为线索并快侦快办;精准甄别研判涉河案件线索,依法作出启动监督程序的决定;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生态环境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提高了生态环境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案效率。
——加强河湖修复提升。通过“四长联动”机制,对已完成“四乱”清理的河道,定期组织水利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联合巡河,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林草植被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县区整改落实。2022年以来,依托黄河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对黄河等主要河流两岸退建还滩的地表实施了综合治理,全市40条主要河流已成为黄河三角洲重要的生态廊道和生态涵养带。接续开展美丽幸福河湖、效益河湖创建行动,截至2023年11月,已建成28条段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86条段市级美丽幸福河湖,最大化释放了河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强化“联动约谈”,狠抓责任落实。
——聚焦“事前”强化约谈准备。构建以“市河长办+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主的河湖重点问题巡查力量体系,有机衔接公检法机关共享的问题线索,通过步巡、车巡和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全市主要河流进行全面深入的问题排查。2023年上半年,用3个月时间排查挖掘出6大类、26个水安全突出问题,为召开2023“四长约谈”河湖重点问题会议打下了扎实基础。
——聚焦“事中”强化约谈警示。规范化建立“集体观看问题视频片+市河长办通报问题+严肃约谈”的会议流程。在2023年“四长约谈”会议上,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市公安局局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长集体出席,严肃约谈县、乡、村三级河长和有关企业负责人共70余人。对已造成河湖污染的企业责任主体,约谈侧重摆问题、讲政策及提警告,如拒不整改,将依法采取行政、刑事、检察、审判措施。对未造成污染但存在污染风险的企业,按照“治未病”的原则,开展预警约谈,责令主动整改。
——聚焦“事后”强化问题整改。打造“市河长办通报批评+综合考核扣分+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置+公益诉讼+纪委监委介入”的刚性追责链条,警示各级干部务必扛牢问题整改责任,切莫推诿扯皮、虚假整改。建立落实“约谈—整改—验收—销号”闭环整改制度,督促有关责任主体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四长约谈”的后半篇文章,推动26个水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全市河湖岸线秩序得到极大改善。
主要成效
管护机制更加协同有力。水利部门和公检法机关实现涉河问题共享、巡河同步、处置同步,改变了过去涉河执法不协调、单打独斗的局面。特别是针对“四乱”老大难问题,水利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冲锋在前,公检法机关保驾护航、提供司法支撑,极大增强了河长制刚性,推动老大难问题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通过“四长联动”机制,一大批影响河流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彻底清理,水生态环境大幅改善。2023年1—9月,全市累计水质指数同比改善5%;黄河故道刁口河等9个国控断面全部消除V类水体,其中4个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高于省定任务,有力改善了黄河三角洲水环境质量。
提升了沿河群众幸福感、获得感。通过“四长联动”机制,推动主要河流实现“由乱及治”,提前一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水生态环境日益彰显,为城市发展注入了灵气与活力,为群众生活增添了幸福与美好。
工作启示
必须扛牢政治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是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河长制的本质是责任制。必须牢记“国之大者”,把推进河长制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严格落实河长制提升河湖治理成效,推动了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必须凝聚工作合力。河湖“四乱”问题,有着复杂的经济社会成因。河湖管护治理必须凝聚合力,坚决避免出现管护目标不统一、任务不协同、措施不衔接、行动不同步的问题。
必须坚持破立结合。要书写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河湖答卷,必须坚持河湖管护“破立结合”,推进“四乱”问题清理与美丽幸福河湖、效益河湖建设“两手抓”,依托河湖自然禀赋和生态资源,拓宽河湖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最大程度释放河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东营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