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好局起好步 山东全力抓好夏粮收购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6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介绍今年夏粮收购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3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夏粮收购工作电视会议。全省5985万亩小麦,6月4日开镰收割,夏粮收购即将拉开大幕。作为全年粮食收购的首战,抓好夏粮收购至关重要。山东省的夏粮收购占全年粮食收购总量的近60%,开好局、起好步对确保粮食安全至关重要。为此,山东既坚持统筹兼顾“弹钢琴”、又突出重点“抓关键”,做到有的放矢、多措并举、协同联动。
深化收储改革,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做到及时开秤收粮,重点强化收购资金、运输运力等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市场化购销。优化收购现场服务,积极推广预约收购、上门服务等方式,尽量减少收购现场人员聚集、排长队现象,做到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确保随到随收。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促进粮食提质进等,帮助农户降低损失、增加收益。今年,山东省在开展粮食市场化收购、发挥品牌效应、探索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方面出台了政策规定。特别是省有关部门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方式,建立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已列入省政府促进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政策清单。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收购农民粮食提供融资增信,防范贷款风险,也有效减轻地方政府政策性粮食收储压力。近两年,滨州、菏泽等地进行积极探索,收效很好,如滨州信用保证基金建立以来,累计帮助企业融资7亿元,收购粮食41.36万吨,带动农民增收1.26亿元、企业增效2.75亿元。下一步,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会继续加大全省推广,用足用好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化收购环境。
强化兜底保障,精心备战政策性收购。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中央稳定粮食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从目前的形势看,今年启动托市收购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市场瞬息万变,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制定方案预案,细化操作办法,适时把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好落实好。严把政策性粮食验收关,加强政策性粮食监管,确保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严格执行条例,提高为民为企服务水平。《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相关规定,但取消许可,不等于放松监管,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将把准几个着力点,进一步提高为民为企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现在全省有280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将积极开展好“五代”服务(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特别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让农民卖“舒心粮”“满意粮”。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手段,改善服务方式,提升粮食购销便捷化水平。严格落实好节粮减损各项政策举措,指导和帮助农民开展农户科学储粮。做好疫情防控和粮食收购两不误,尽量减少收购现场人员聚集、排长队。
加强监测预警,确保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去年以来,受全球粮价上涨和流动性资金充裕、疫情灾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粮食价格保持高位运行态势,炒作题材多,关注程度高,市场变化快。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切实发挥好粮食监测预警体系作用,始终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掌握第一手情况,把形势分析得更准一些,把问题想得更深一些,把措施定得更实一些,既有防范风险的先招,也有解决问题的后手,确保供给和市场不出问题。加强市场分析预判,增强对市场的灵敏度,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做到未涨先知、未抢先知。
另外,山东继续执行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2006年,国家出台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山东省属于6个预案执行省份之一。2006年以来,山东累计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2191.6万吨,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今年国家继续在山东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价格为1.13元/斤(三等),较去年上涨0.01元/斤。执行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9月30日。山东还将严格落实好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此,山东省粮食和储备局印发了《关于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做好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网上知识竞赛,后期将陆续出台完善相应举措办法,加大宣传力度,为粮食流通管理提供法治护航。同时,全省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加强粮食收购管理和服务,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统筹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确保夏粮收购平稳有序进行。
再过几天,山东省就要进入种粮农民售粮期、粮食经营企业入库期。全省粮食和储备管理部门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高标准严要求,争主动真落实,扎实做好全省夏粮收购工作,让农民满意、企业增效和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