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打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最后一公里”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刘瑞军、记者尹明波报道 今年以来,山东省沂南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机构改革后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监管的“空档”,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理顺体制机制,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大力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打通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最后一公里”,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据沂南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粮物储备中心主任胡凡新介绍,截至目前沂南县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6次,检查涉粮企业12家,下达整改通知11份,处罚决定1份,有效规范了县内粮油企业交易行为,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县粮食安全。
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严格划分“责任田”
“新一轮机构改革、特别是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后,粮食流通领域的执法监管权限被划转到发改、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胡凡新告诉记者,为保障工作实效,沂南县坚持全县“一盘棋”,严格划分各职能部门责任,系统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粮物储备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部署、推进、考核等工作。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责任,确保体系建设到位、工作协调开展到位。
明确部门职责。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依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在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科,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牵头工作,并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具备执法资格的粮食流通常态化监管队伍,切实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另外,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移交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粮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县级储备粮油日常监督管理,并指导粮食仓储企业安全储粮,切实凝聚起了部门合力。
强化工作保障。将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大盘子”,配足配齐了监督检查所必需的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以及天平、容重器、水分仪、激光测距仪、电动扦样器、真菌毒素及铅镉快检设备,确保经费、器材等“四个到位”。同时,为提高执法监管质量,专门举办了执法监督检查培训班,由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专门就执法监督检查内容、范围和执法标准依据等进行了业务讲解,有力提升了全体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严格程序、依法操作,认真绘好“作战图”
为确保粮食流通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有章可循,沂南县坚持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有力提升了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方案先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印发了《关于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明确了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的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基本要求及各参与部门的具体职责,为开展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明晰了路径。县发改局配套制定了《沂南县2020年度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夏季粮食购销、质量检验、安全存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深化提升了粮食流通执法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严格过程管控。沂南县认真落实粮食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工作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强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不擅自开展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胡凡新介绍说,他们同时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完善工作制度。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任务分解、日常调度、定期通报、投诉受理等“一条龙”工作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比如,对中央和省、市关于粮食流通方面的最新部署要求及时进行传达、落实,对粮食流通领域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事件、违法行为、重要舆情等情况及时通报、处理,并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对粮食流通领域发现的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全面打好“组合拳”
为打通制约粮食流通流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盲点堵点,确保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有效开展,沂南县专门建立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建立会商联络工作机制。由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部署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判断全县粮食流通市场发展变化,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提供参考依据,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争取工作支持。同时,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粮食流通市场动态、执法信息、总结报告等情况,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实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根据市场需要,由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局粮食流通执法监督科、县市场监管局流通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相关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进行联动执法监督检查,切实以高频次、高密度的检查力度在全县营造确保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落实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周边县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互通共享有关信息,并对跨界政策性粮食收购、夏秋粮收购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依法依规查处,共同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