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7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该省编制了《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白皮书(2021年)》,发布了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发展目标和区域发展目标。
总体发展目标。到2025年,公共、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达到8000座以上,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个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5万台以上。其中,公共充换电站达到5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9.5万台左右;专用充换电站3000座左右、充电基础设施5.5万台左右。
区域发展目标。到2025年,济南、青岛城区建成5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指40个充电车位以上的公共直流快充站),10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指15-40个充电车位的公共直流快充站)。淄博等14市城区建成2座以上大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县级城市城区建成2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5座以上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指15个充电车位以下的公共直流快充站)。乡镇至少建成1座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
据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于秀忠介绍,为确保“十四五”发展目标实现,省能源局主要任务是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的原则,打造“两网一平台”,构建“三个体系”,推进“三类创新”,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以保障居民充电为重点,打造居民区充电服务网络。完善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机制,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范围。以提供普遍服务为目标,完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各类社会停车场所按配建要求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老旧小区1.5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数量。推动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设施范畴,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充电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快补齐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实现充电站“乡镇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平均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80%。以实现灵活互动为目标,完善充电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平台监管体系,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接入省级平台比例不低于98%。
持续完善“三个体系”,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消防、充电计量等标准规范,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促进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加强设备运维,提升充电设施健康运行水平。完善供电保障体系,保障充电设施科学合理接入和供电安全,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设施接入服务。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控体系,明确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压实充换电设施产权所有人(使用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纳入消防安全监督考核范畴,推动充电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积极推动“三类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统建统营”“多车一桩”、众筹建桩等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与整车企业、商业地产开展合作,通过众筹建桩、电力市场、广告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收入,激发充电服务市场活力。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鼓励大功率、V2G、智能有序充电、换电等科技应用创新,适时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促进产业链条融合发展。推进车网互动创新,探索电动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电动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打造新型电力系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