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饶: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帮扶对象医疗保障政策
中国发展网 为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医疗保障,从今年5月起,山东省广饶县医保局在脱贫攻坚过渡期内,进一步优化完善帮扶对象医疗保障政策。
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纳入帮扶对象。政策规定帮扶对象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支出型困难人口。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每月动态调整帮扶对象,及时落实医保待遇。
政府补贴资助参保。实施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定额补贴。
落实大病保险倾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设起付线,按10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按70%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以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的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广饶县医疗保障局 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