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山亭区:“四个聚焦”打造人民满意医保
中国发展网 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推动医保便捷服务、基金安全高效运转、提升保障能力、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打造人民满意医保的服务品牌,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聚焦慢病报销“慢”的问题,把“堵点”变“亮点”
费用报销“慢”,慢病申请等待期“长”,一直是人民群众的“难点、痛点、堵点”。为此,山亭区医保局压减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能。区内实现当场报,区外实现异地联网报。配置高端高拍仪22台、读卡器42台,推行外转病例电子建档、网上审核,将报销提至9个工作日完成。
实施服务窗口前移。在区医保服务大厅派驻人民医院专家,对白血病、恶性肿瘤等6种疾病现场评审,即时办理。全市率先在综合医院设立慢病服务中心,派驻医保局工作人员,改造信息系统,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对符合条件的区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实行“一单”办理,“一链”办结,即时办理。
这一做法正在全市推广。对外地就医患者慢性病申报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由原来的2个月,压缩至7个工作日。目前正积极筹划在山城、北庄设立镇街慢病服务中心试点,全区铺开后,将实现全区范围内慢性病即时办理。同时,下步还将多层次建设医保服务场景,实现医保诊间结算,线上结算,报销将更加便捷。
聚焦治病“贵”的问题,把“虚高”压减下去
药品及高值耗材价格“虚高”,已成为医药系统的顽疾,人民群众苦不堪言。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让药品价格降下来,让医用高值耗材价格降下来。目前执行国家四批、省内一批,共196个药品,509个品规落地山亭,平均降幅达67.3%,部分药品降幅达98%,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700余万元。心脏支架等6种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带量采购,共1355个品规落地,竞价产品平均降幅82.59%,最高降幅95.6%。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将于10月1日落地,共有61种,251个品规,平均降价56%,且50%以上都是注射剂,就诊费用将明显降低。
扎实推进DRG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总额预付下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引导医院向精细化发展,有效实现医保、医院、患者的三方共赢。作为首批全省DRG试点改革区之一,山亭区医保局已完成系统对接、病案信息提取、疾病诊断分组及手术编码。目前正在推进医保框架下的医院端DRG的系统部署,计划今年10月份进行试付费阶段。三是积极推进“两病”用药。为每个村级定点卫生室配足配齐了12种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基础用药,让小病不出村,同时最高给予“两病”患者500元报销额度,彻底解决“两病”患者用药负担,架起政民“连心桥”。
聚焦“报销难”的问题,把“复杂的”流程“简单化”
医保报销材料多,流程复杂,参保群众稍有慎报销比例就可能被降低。山亭区医保局推行“一网通办”、“掌上办”、“码上办”。22项线上服务,实现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
优化办事流程,精减服务事项。按照“六个统一”和“四个最”的要求,进一步精减窗口经办服务事项,做到“应减尽减”。下放镇街8项经办权力,实现“一窗式服务”“一站式办理”“一单制结算”。镇级医保经办服务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村级配足配齐272名医保专干,当好医保的宣讲员、办事员、调解员、监督员,最大限度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
打通信息系统,实现直接结算。区人民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已实现普通门诊跨市、跨省联网结算。73家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全省医保个人帐户“一卡通行”运用环境改造,医保个人帐户省内就医购药可“一卡通行”“一码通行”。
聚焦“监管弱”的问题,把“救命钱”“看管好”
“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是责任更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山亭区医保局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同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宣传培训会,制作展板、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彩册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氛围。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举报奖励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形成多方共治合力,全社会营造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建立与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行为的执纪问责。建立完善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强化对欺诈骗保违法违约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
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做好医保智能控费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的整合工作。完善监管规则库,将智能控费系统全面部署到医疗行为的全过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监管。
山亭区医保局将以创建标准化经办机构为契机,强化对医保服务大厅管理,提升医保经办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窗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打造人民满意医保。(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医疗保障局 王献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