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明确药品监管对象“四个重点” 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贺可山、记者高杨报道 药品监管事关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以来,山东省沂南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突出四个监管重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维护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这个重点。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处方药、中药饮片及疫情防控用药品为重点品种,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检查经营品种与经营范围一致性、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处方药销售和执业药师在岗服务等内容。重点检查违规销售处方药等省药监局药品零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的12类问题。
明确药品使用单位这个重点。以集中采购中选使用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特殊管理药品、冷藏冷冻储存药品及疫情防控用药品为重点品种,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条件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者变相从事药品批发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照药品贮藏要求存储药品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行为等内容。
明确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这个重点。重点检查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实行全过程“冷链”管理等。
明确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这个重点。重点检查对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检查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互联网销售药品有关规定的情形。
今年以来,沂南县市场监管局已出动执法人员750人次,对上述四个重点监管对象开展执法检查306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件,立案3起,有效维护了全县药品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