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价格监测连续六届获“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中国发展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下发《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淄博市价格监测中心喜获“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这已是淄博市价格监测工作连续六届获此殊荣。
近年来,淄博市价格监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届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预测职能,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疫情防控应急价格监测工作扎实有效。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市价格监测中心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面对疫情风险,加班加点深入集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开展居民消费品和疫情防控药品价格巡查,分析价格变动趋势,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有关部门,有效保障了全市保供稳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按照省市发展改革委疫情期间应急价格监测任务要求,按时按质上报各类相关报表数据15万余条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常规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全面提升。按照国家、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和淄博实际,密切关注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将米、面、油、蛋、肉、蔬菜等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全面监测商品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市场动态;严格落实现场采价和质量审核制度,对于重要价格监测品种和重大监测任务,采价人员在现场采价的基础上,严格按程序进行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据统计,两年来共上报各类常规性价格监测报表6000余份,监测数据20万余条,上报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
价格监测工作机制和发布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监测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监测体系;针对工作实际建立考评制度,进一步规范监测工作程序,充分调动监测人员积极性;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创刊编发《淄博价格监测&价格指数专刊》,每周一期。同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淄博日报》、《淄博晚报》、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市场重要商品价格信息,积极引导企业生产、商品流通和居民消费,有效促进民生品质提升。
价格指数编制发布成果丰硕。2021年10月28日,市中心研发的“淄博菜篮子价格指数”正式启动上线,成为全省首支民生类价格指数,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及15个市价格监测机构齐聚淄博参与发布会并召开专题交流座谈会,宣传推广“淄博经验”。目前,淄博市已有淄博化工、淄博新材料、淄博水泥、淄博天然气和淄博菜篮子五支价格指数在中国发展网和山东省价格指数平台上线运行,是山东省现有运行价格指数最多的市,走在了全省前列。
价格监测工作协同配合持续加强。不断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统计、畜牧等部门业务协作,针对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研究市场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分析研判市场价格走势,确保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准确,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据悉,下一步,中心将根据国家、省、市的“保供稳价”、“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聚力实施“品质提升年”,在市发展改革委的领导下,以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为动力,以获批全省首家“山东省价格监测信息化试点单位”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更大的创新勇气和更强的责任担当,继续做好各项价格监测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