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县发展改革局完成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价格认定
中国发展网 近日,山东省郯城县发展改革局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受理一起非法狩猎案涉案野生动物的价格认定案件,标的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一只,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灰喜鹊、喜鹊、斑鸠、斑鸫等二十余只。
郯城县发展改革局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林业部门沟通,并组织案件讨论会,制定案件办理方案,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品)价格认定规则》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文件为指导,在组织人员赴鸟类交易市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的基准价格标准做出了价格认定结论, 保证了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山东省郯城县发展改革局 李新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