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积极贯彻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水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中国发展网 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近期,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青岛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水气热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水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通知》指出,依法经核准登记后,并向区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其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按照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凭借在区卫生健康部门的备案,向供水、供气、供热专营单位提出申请,专营单位应及时受理,并按要求落实相关价格政策。
即墨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转发文件,并要求我区供水、供气、供暖企业严格落实相关价格政策。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局将继续跟踪该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把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反馈至上级业务部门,确保相关价格政策落地落实。(青岛市即墨区发展改革局 严佩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