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认定风险的几点“规避”思考
常建国
摘 要: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认定、认证和评估活动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而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合理“规避”风险,维护国家利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价格认定 风险规避
价格认定风险是指各类价格认定机构和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在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认定、认证和评估活动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而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价格认定工作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职能,是落实《价格法》中的依法管理原则,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已成为新时期价格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价格认定工作中风险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对价格认定机构和价格认定人员来说,风险的发生、发生的时间、原因和结果都是不确定的。识别和防范价格认定工作中遇到的风险,对于保证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国家利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理论筑牢
价格认定工作是伴随物价部门在新时期落实转变职能、服务社会理念而发展起来的一项全新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较多,存在着大量的阻力,风险无处不在。从价格认定工作实践来看,价格认定风险在受理和认定过程中主要表现为操作风险、制作风险、干预风险。发生风险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但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价格认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够。价格认定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形成也是建立在一定假设条件之上的,同一个对象假设发生了变化,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会大相径庭[2]。近年来,价格认定工作迅速发展,很多领域、业务都是以往没有接触过的,工作任务繁重,难度加大,但有些价格认定机构对业务学习抓得不紧,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相应的约束机制,对案件重视程度不够,识防风险意识不强;部分从业人员价格认定业务能力较差,没有掌握相应的专业技能,存在着执业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有效地解决,将影响价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加大各类价格认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不断提高在价格认定过程中认识风险、分析风险、研究风险、解决风险的能力,充分保证价格认定工作的合法性、中立性、科学性,从而在工作实践中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减轻影响、降低危害,对于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注重学习,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从宏观、全局和长远战略的高度,找准价格认定工作定位,夯实价格认定工作理论基础,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价格认定工作机制,搞清楚规则,从思想上、理论上、观念上把握住在价格认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以便制定相应的对策预案。为此,一要注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识别价格认定工作风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奠定政治理论基础。要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便于实施的学习计划,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保证价格认定客观、公平、公正,让风险无处藏匿;二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为识别价格认定风险提供业务理论支持。子曰:“学而时习之”,学习过后,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练习、加强理解[3],要勤奋学习价格认定业务知识,拓宽价格认定业务知识面,夯实业务理论基础,提高识别和防范价格认定风险的意识和本领。
程序规范
程序合法是依法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规避价格认定潜在风险的关键。价格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案件的公正性,关系到涉案各方的切身利益,规范工作程序十分重要。但长期以来,受行政传统中“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价格认定工作在严格程序方面还不够,价格认定法规和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价格认定的依据、过程和计算方法还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容易带来诉讼风险、责任风险。为此,做好价格认定工作,不仅要重实体,还要重程序;不仅要注重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公平、公正,还要注重价格认定程序的严格、规范、合法;不仅要保证价格认定结论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还要保证价格认定过程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强化管理,严格规范价格认定工作程序,必须要抓细节、提素质,抓制度、强约束,抓考核、强管理。要注意从价格认定工作的细微之处入手,不断规范和完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基础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意识。要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推动价格认定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要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以强化管理、规范程序为主,大力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力求在价格认定工作中有新的管理思路。要着力提高办案效率,为价格认定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使价格认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上一新台阶。
措施强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及法制建设工作的推进,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及案件证据意识不断增强,诉讼上访案件,群体事件有所增加。这对价格认定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和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预防风险,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小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程度[4],要以创建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契机,努力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价格认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力求时刻保持执业谨慎,在价格认定过程中不断发现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制度和价格认定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意识。要坚持用制度、章程、守则、公约等管人管事,健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议、工作时效、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制度,堵塞住各种可能出现风险的制度漏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让制度说话,按制度办事,拿制度规范,用制度约束。要严格规范各种案件的委托受理程序,明确价格认定目的和认定事项,按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条例和操作规范及相应的工作程序、技术标准等进行认定,保证价格认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适时适时启用拒绝认定和终止认定工作程序,减少价格认定差错,提高工作质量,为价格认定风险治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廉洁自律
价格认定人员与社会的接触面广,风险发生率相对较高。在金钱、人情、权力面前面临着重大考验,需要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这一切都必须通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强化工作纪律,加强廉洁修养,提高素质,来提升抗价格认定风险能力。要严格办案程序,依法办案,勤政廉洁,不吃请、不受贿、拒绝人情网的干扰。要加强监督,以外促内,严格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纪律教育和学习。以守法遵规,谨慎执业为基础,以客观公正为核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把公道正派作为为人处事的根本和工作准则,树立诚信基础,夯实思想防线,办精品案。不随意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不营私舞弊。要切实强化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格内部审核机制,确保价格认定结论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
人才兴业
价格认定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的工作。认定队伍及认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价格认定结论质量和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的实现。要规避价格认定风险,实现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就必须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认定水平,充分调动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发扬有信任度的团队精神,美国管理学者波特认为,人的感觉是非常重要的,信任在任何时候都是最重要的东西。特别是在一个团队里,信任尤其重要,价格认定队伍一定要是一支信任可靠的团队[5]。人才兴业坚持以人为本,唯才是举,唯才是用,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才能防范价格认定工作风险,才能为价格认定事业发展提供长久的动力。
按照加强价格认定队伍建设的要求,首先要尊重人才。价格认定工作具有较强的知识技术密集型属性,“门槛”高,必须具备价格认定师等资格才能依法执业,其专业性、技术性、严肃性、客观性要求高,政策性强,法律责任大。因此,对于价格认定人员的培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从加强业务培训入手,促使价格认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熟练掌握价格认定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逐步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思想觉悟,夯实业务理论基础,提高防范价格认定风险的业务水平及法制观念;同时,要开阔视野,增强实际操作的能力,真正掌握专业领域的各项技术技能。要加强用人机制建设,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优化组合,高效配置,建立奖惩机制,靠机制激活人才,加强目标管理,鼓励人才干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效率高和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价格认定队伍,为防范价格认定工作中遇到的风险提供后备力量。
随着价格认定工作的迅速发展,如何识防价格认定风险对价格认定机构和人员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强学习、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严格纪律、强化队伍,不断提升价格认定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价格认定风险“识、避、治、抗、防”意识,保持价格认定工作的法律性、中立性、科学性,发挥好价格认定服务功能,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单位:济南市发改委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李盛霖.赵小平.中国市场出版社.价格管理实务,2004[3.2]102.
[2] 宗刚.许晓峰.郭华伟.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中国审计出版社.[1.3]25.
[3]傅佩荣.湖南文艺出版社.论语之美,2011(2)11.
[4]张哲强.高露.中国金融出版社.保险知识学习读本,2006[1]4.
[5]林明慧.团队管理原理与方法[J]经济师,2009(1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