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实施“四项制度”助推节能降碳出实效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李萍、记者高杨报道 近年来,山东省郯城县全面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重点实施“四项制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制度。县政府每年年初与全县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上级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并将目标任务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落实节能奖励制度,对年度节能先进单位和节能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21年,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量176.10万吨标准煤,同比减少9.76万吨标准煤;全县万元GDP能耗0.485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降低4.4%;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137.88万吨,较2020年净压减5.19万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区域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重要抓手,县政府修订出台了《郯城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严把新上项目用能关,扼制“两高”行业发展。“十四五”以来,累计对全县103个新上和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和备案,年消耗7.16万吨标准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能耗效益评价机制和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建立高耗能低效益企业退出机制和用能权有偿使用制度,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提高用能效率,增加能效产出水平。近年来,山东阳煤恒通化工、利华纸业、彬伟装饰等企业实施了一批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累计年节约能源消费量30万吨标准煤以上。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深入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岗位备案制度。该县纳入报送范围的9家重点用能单位,全部安装了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按时完成能源利用状况上报,上报率达100%,数据审核率100%,同时,9家单位全部设立了能源管理岗,配备能源管理负责人。山东阳煤恒通、中联水泥等企业积极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按照“一个平台、信息共享”原则积极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
实施能耗监测预警调控制度。为加强对全县能耗数据的跟踪监测,一直以来,郯城县坚持能耗监测预警调控制度,每季度发布一次能耗监测数据晴雨表,特别对高能耗企业的能耗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强化节能监测预警,及时研判节能形势,采取预警调控措施。“十四五”以来,全县累计对2家企业2次执行预警调控,有效控制了全县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