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再突破 济南打造“招标投标”指标全国标杆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刘广祥、记者尹明波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苏州召开了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公布了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领域标杆城市,济南市“招标投标”指标首次进入全国前10名,成为该领域营商环境全国标杆。这一成绩的取得,可以被视作当下济南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为济南市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提供了有力支撑、聚起了强劲势能。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以不断提升投资吸引力,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回顾近一年的工作历程,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谢堃如是说。作为全市招标投标指标的牵头部门,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聚焦优化交易流程、加强协同监管、提升交易服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全国领先的创新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了交易主体满意度。
“放”出市场活力,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进一步优化简化交易流程,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先期会同市财政、建设等8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在全国率先一次性取消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公告(文件)审查、原件核对及开标前专家论证环节,变事前审核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随机抽取交易项目进行检查,实现将交易全流程时间压缩5日,为企业放宽可参与投标时间15日,有效提升了经济运行效率,减轻了企业成本负担。
“良好的营商环境必须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维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依法享有的平等权利。”谢堃介绍说,为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济南市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制度监督检查办法》,建立起招标投标制度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列出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禁止性内容,规定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交易文件、交易活动加强监督管理,采用日常检查、绩效评估、标后评估等多种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并将有关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有效破除了招标投标隐形壁垒。
“管”出市场公平,增强协同监管力度
今年4月份和5月份,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的关于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两场全国经验交流会上,济南市分别围绕防范不合理低价中标和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作了典型经验发言,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与会城市的好评认可。
对此,谢堃介绍:“长期以来,我们在招标投标领域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推进,实现了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的转变,特别是创新开展的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工作,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和鼓励。”
谢堃告诉记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绩效评估制度,是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开展综合协同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科学设立评估数据模型,开发电子评估系统,组建评估专家委员会对交易项目合规性、合理性开展全方位绩效评估,将评估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效形成了闭环管理,提升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水平,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三个转变”。一是由单一部门作战向多部门协同监管的转变。通过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园林等行业部门,对项目评标结果合理性、评标专家评标合理性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行为规范性等10项内容进行评估,改变了以往部门“单打独斗”的监管方式,开创了监管范围广、评估内容全、协同部门多的综合性监管模式。二是由传统模式向智慧监管的转变。依托电子监督平台,创新设立科学评估数据模型,对客观项评分合理性、主观项评分合理性、评分排名合理性三方面按照3:4:3分别量化赋分,可有效检测出评分畸高、畸低等问题,避免了“关系分、人情分、极端分”。三是由行政约束向信用约束的转变。通过建立健全各类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库,根据各类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等级情况,分别实施激励、扶持、约束、惩戒等差异化管理措施,突破了以往单一行政监管方式的局限性,有效提升了专家、代理等交易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了招标投标各方市场主体行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服”出市场环境,降低交易制度成本
围绕持续优化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济南市从推行“不见面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两方面着重发力,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参与交易的制度性成本。
“我们在交易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地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和采用技术手段,去打破服务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进而大幅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谢堃介绍,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落实126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和监督三大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改造,目前,全市电子交易平台已涵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十余类交易事项,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真正做到了招标不见面、投标不进厅,评标无纸化、数据来跑路。同时,济南市还在全国较早地推行和实现了数字证书(CA)免费办理,为交易主体提供线上申请、快递邮寄等无接触、电子化贴心服务,截至目前,已为6800余家企业免费办理了数字证书,切实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
开通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是济南市优化交易服务的另一项重要举措。“绿色通道制度是我们一项典型的从疫情防控阶段总结、提升并且常态化固定下来的创新服务做法,实现了有关企业服务举措从‘应急’到‘日常’,从‘战时’到‘平时’的转变。”谢堃介绍道。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初期,全国各地大部分城市均暂停或延期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济南市发展改革委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角度综合考虑出发,勇于担当责任,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保障工作的通知》,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和交易中心顺利服务保障了“小清河(济南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等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开评标工作,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保障,相关做法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情况通报——地方“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专刊》刊发并向全国推广。与此同时,市发展改革委也在总结疫情期间做法的基础上,会同住建、交通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将“专人负责、容缺受理、限时办结、优化流程”等内容写入《办法》,实现了对重点项目交易“绿色通道”常态化管理,进一步保障发挥了重点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支撑性作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之举,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增强投资吸引力的关键一招,“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唯有持续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才能促进营商环境再提升、再优化”,谢堃说道,济南将不断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努力树立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领域“济南品牌”,为推动济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