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下放服务下沉 山东临沂政务服务延伸基层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尹明波、殷晓旭报道 为加快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临沂市以“能放则放、应放尽放”为原则,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将196项市级行政许可权限赋予各县实施、76项市级行政许可权限赋予市辖区实施,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多点通办、少跑快办,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调研,分类施策,确保“放得准”
首先,积极推动向县域放权。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按照“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服务窗口前移”三种方式,将19个部门的196项市级行政许可权限赋予各县实施,市、县两级具有同等受理权,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需求。其中,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限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县级实施;对法律法规规定为市级行使或上级委托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县级出具审核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市级部门“见章盖章”、不再重复审核;对不能直接下放,也不能下放实质性审核权的行政许可事项,赋予县级受理权,由县级在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并由县受理部门负责转递市级部门审核办理。
其次,积极推动向市辖区放权。在做好市县同权的同时,积极探索向中心城区放权,完善区级审批链条,增强区级服务企业、群众能力。6月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向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20〕64号),将76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以“全部下放”和“部分下放”两种形式下放市辖区。其中,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限制且办理难度不大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下放;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限制,但区级办理有一定难度或没有全部下放必要性的行政许可事项部分下放。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群众可以直接到三区办理相应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第三,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多点通办。通过政务服务“政银企”合作、政务服务向村(社区)级延伸、设立乡镇行政审批局等多种方式,推动政务服务就近办、多点办。实行“政银企”合作。发挥银行网点多、硬件设备全、人员素质高等优势,将银行网点作为企业登记注册的延伸窗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全市共有226余家“政银”合作网点,累计办理企业开办业务600余件。在人流量较大的商超、城市综合体等商业聚集区建设政务服务区,安装政务服务一体机等自助设备,实现企业在线开办、证照打印,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查询、申报等多项服务自助办理。目前,全市有“政企”合作网点14处,累计为230家企业提供证照办理服务。强化村(社区)服务功能。依托信息化传输,村级可直接受理、申请、打证、发证,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理。4月10日,兰山区兰山街道砚台岭社区在全省率先实现由农村社区直接颁发企业营业执照。设立乡镇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进政务资源要素深度融合,兰山区拓展政务服务新路,在西城片区成立乡镇级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内设机构,整合片区工作人员,增加行政编制和财政经费,授权独立行使41项区级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及其他审批权限,为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等提供精准高效的政务服务,激发工业园区发展活力。
统筹衔接,密切配合,确保“接得稳”
针对“市县同权”改革涉及事项杂、部门多、跨层级的问题,临沂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平稳过渡、顺利交接。
聚焦“下放”,市级加强统筹指导。市政府职能办负责统筹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工作,收集、汇总改革推进中的具体问题、薄弱环节和意见建议,评估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管理职责,配合市政府职能办做好事项梳理、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作网办视频教程,确保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要素统一、操作流程清晰。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将各类文件、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制式证明、证书等材料清单移交各县,明确事项办理要素,提供专题培训、线上线下指导,着力提高县级承接能力。目前,市级部门通过线下综合性培训会议、线上专题研讨暨视频指导、单项业务探讨、以干代训等方式,开展“市县同权”各类业务培训60余场次。
聚焦“承接”,县级明确运行机制。各县建立健全承接运行、监督考核、跟踪问效等机制,明确县级相关部门职责,杜绝“推诿扯皮”、“审管脱节”现象,保障事项承接到位。同时,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市县同权”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动更多事项划转交接,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如:沂南县除涉及公安、环保、应急管理的20个事项外,其他176个事项全部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占全部同权事项的90%;蒙阴县在前期集中划转98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划转37个事项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进一步推进了行政许可权集中。
强化配套,夯实保障,确保“担得起”
为保障放权事项有效承接、顺畅运行,临沂市通过加强人员保障、夯实网办系统支撑、规范档案管理等举措,强化配套支撑。
加强人员保障。注重承接能力建设,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充实县区人员力量,满足审批服务工作需要。如:沂南县在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考10名事业编制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莒南县招聘20名专业岗位人才,保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接得住、办得好。
完善系统平台。对于有系统专网的审批业务,市级部门及时移交或增加业务账号、密码,做好信息化指导;对于没有系统专网的审批业务,市级部门将各县相关业务接入政务服务网,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全面实现许可事项信息化传输和网上办理,实现市县无差异化政务服务。
规范档案存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谁审批、谁保管”的原则,由市县两级审批部门分别留存管理审批档案资料。其中,直接下放事项,档案材料由县级自行管理;服务窗口前移事项,档案材料由市局保管;下放实质性审核事项,县审批部门每半年向市直有关部门移送纸质档案,由市直有关科室整理归档。
宣传扩面,服务提速,确保“用得好”
广泛宣传,扩大知晓面。组织市、县两级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平台、两微一端等,广泛宣传“市县同权”改革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公开下放事项,及时更新政务服务网部门权责清单,组织流动服务队进企业、进社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扩大改革的知晓度。
优化流程,实现快速批。对“市县同权”事项开展流程再造,纳入县级“一窗受理”、“好差评”等服务体系,落实“容缺受理”“一链办理”服务机制,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实现“就近办”“快速办”。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采用服务窗口前移模式后,委托县区受理、踏勘,并对需花费较长时间准备的环境检测报告、生产用水检测报告等实行“容缺受理”,企业“自我承诺”后即可申报,大大提升了审批效率,审批时间由原来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
审管联动,确保责任清。研究制定《临沂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临沂市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厘清审批监管职责边界,完善审管互动机制。认真落实“双告知”制度,积极搭建审管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审监部门信息双向互通。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相应调整市、县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各自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批监管无缝对接,防止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