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高新区:“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巧结合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尹明波、殷晓旭报道 山东省烟台高新区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去行政化改革方向,按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创新化服务、稳健化发展”的原则,有序剥离管委会的资本运作职能,探索建立并完善“管委会+基金”体制,依托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吸引资本聚集,拓展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融资渠道,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结合,助力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顶层设计, “新体制”激发国有资本活力
制度化建设保障新体制有序运转。在管委层面,制定完善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国企改革攻坚实施方案、政府引导基金及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十余个制度文件,为“管委会+基金”体制运转提供制度支撑。在基金管理机构层面,制定尽职调查操作指引、投资后续管理办法、管理费计提标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新体制下业务实施提供规范指引。
专业化机构推动新体制高效实施。组建烟台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管委会+基金”模式实施主体,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财务、金融、法律等领域人才,成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组建高素质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打造专业人做专业事的核心优势,采取市场化基金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聚集。
科学化决策引领新体制行稳致远。在管委议事层面,成立深化国企改革、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等系列领导小组或专业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管委会+基金”运转过程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在基金管理层面,在高新控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框架下设立投资决策、风险评审等4个专业委员会,建立涵盖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审计的经营管理体系,确保新体制下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金融本源,“多元化”方式助力产业发展
发挥“基金+投资”功能。高新区管委率先探索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保本运作、适度让利等机制带动私募基金投资及聚集,已形成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生命周期的子基金集群,针对企业发展所处阶段,分别设立2支初创期投资基金、6支成长期投资基金、3支成熟期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阶段性效果显现,累计参股子基金11支,认缴出资2.89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6.87亿元,对外投资项目45个,其中所投卓越新能源等项目成功登陆新三板,所投慈文传媒、康方生物、索通发展等项目成功主板上市。
创新“基金+招商”模式。设立产业发展基金,以服务招商引资为中心,通过招商部门主导发起设立参股子基金、直接投资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创新招引方式、推动产业聚集。在项目落地并论证可行性的基础上达成初步产业基金合作意向,招商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经营状况适时启动产业基金投资,并根据项目投产达效情况,在基金退出后给予全额贴息。自基金设立以来,已推动9个项目落户,现已完成3个产业基金储备项目投资,其中通过直接投资方式吸引北京邮电大学在高新区合作设立烟台(北邮)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项目,充分发挥了产业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融合效应。
回归“基金+孵化”本源。立足国家级高新区孵化器建设本职,出资495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专注生物医药的孵化器开发建设平台——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园区总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其中启动区12.3万平方米已投入使用,吸引105家企业入住孵化。为助力在孵企业发展,与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管理方合作发起设立规模1.5亿元的烟台绿创基金,已对赛泽生物、芥子生物等5个项目实施投资,形成“孵化器+加速器+PE”的孵化链条,成功打造了烟台市首家可对外提供新冠病毒检测的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一一赛泽医学检验中心。此外,设立直投基金,积极对接区内在孵项目,建立直投基金储备项目库,已完成对汉鑫科技直接投资300万元
践行“基金+服务”理念。强化政府引导基金投后服务,以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为实施主体,通过参股市融资担保公司、市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货款公司方式以及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信货周转金方式,构建了涵盖基金、保理、融资租赁等领域的岽合性金融服务平台,为直投及产业基金项目提供后续市场拓展、融资等全流程跟踪服务。支持成立烟台市创业投资协会、烟台市金融业商会,总部落在高新区,借助行业协会引领作用,搭建创业投资、金融行业领城和区内企业的联系互动平台,助力企业加速对接资本及市场。
治理体系,“闭环式”管理优化金融生态
促进新体制下科技与金融结合。建立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银企对接和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建立投货联动机制,引导基金与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投货联动合作,通过制度安排,探索投资收益抵补科技信货风险,形成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货的联动融资模式。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府补贴、政府直接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构建科技风险投资支持体系。
加强新体制下基金运营管理。很抓投前尽调、投后管理和处置退出三道防线建设,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动态跟踪基金投资运行情况,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完善政府引导基金退出机制,事先明确退出渠道,严格按照市场程序适时退出。提高对基金投资风险的容忍度,建立风险准备金机制,确保满足抵御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
健全新体制下的灵活监管体系。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建立高新控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完善高新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三会一层”协调运作、相互制约,探索外部董监事选派机制,増强基金管理机构经营能力和内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