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榆中:“出实招”全力保居民就业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 曲静怡 王斌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近日印发了《“六保”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推出23项具体举措“保就业”,进一步加大稳就业力度,全力保居民就业。其中,《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是重要内容之一。
发展经济“保就业”
榆中县充分发挥项目投资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加强重大项目储备,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项目审批进程,努力扩大投资规模,深挖项目建设就业潜能。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发展基金支持、重点倾斜等方式促进符合条件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榆中。
积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美丽乡村建设、道路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支持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加快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推动生态创新城等县内重大项目建设,将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纳入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适当降低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资本金比例,确保精准投入补短板重点项目,鼓励引导建设项目优先吸纳当地贫困劳动力就业。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将劳务报酬比例由10%提高至15%,增强就业吸引力。
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县内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项目,促进项目建设最大限度使用本地人员;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落实技能培训补贴,促进用工主体实施岗前培训,提升农民工劳动力价值。
积极争取省市促消费、服务业发展、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保障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商、外贸、文旅等产业全面复工复产、稳定发展。对与防疫保供、保障民生以及农民工输转就业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等批发零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展期、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延后时限最低不少于6个月。
援企稳岗“保就业”
榆中县对今年中小微企业从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获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征税,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和娱乐、旅游等行业企业,免征今年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1个月以上租金的出租方,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从今年2月份起到年底,对全县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免征;对全县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2~6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6月份,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今年内,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并全面铺开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实现榆中县稳岗返还网上经办。
加大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政策落实力度,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各项优政策。
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对停工停产、欠薪欠保断保、规模裁员、劳动争议频发企业,深入走访了解,及时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宣介和法律咨询。鼓励企业健全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与职工协商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现有就业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