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模式,营造招投标领域公平市场环境
中国发展网 今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能,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新模式,印发了《关于对招标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通知要求各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布前,对是否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规定,是否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等12条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规定,提交《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由内部法制工作机构或法律顾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将书面审查结论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同步线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受理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方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据统计,制度发布以来,全市依法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率为100%。
该举措进一步强化了招标人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切实抓好了交易项目进场关,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了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泰安市招投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泰安市发展改革委 朱绪梅、董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