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推进政务失信专项治理,着力提升信用环境
中国发展网 近年来,山东省宁阳县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工作,突出政务诚信“第一诚信”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公职人员的诚信履职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开展政府机构失信行为专项清理活动,对易发失信行为重点领域,建立联动机制,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了失信预警台账清单,加大政务失信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宁阳县信用建设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健全完善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县社会信用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印发了《宁阳县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以公务人员、政府机构信用档案建设为抓手,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多次召开政务失信治理会议,成立了宁阳县“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下发《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失信治理 健全完善政务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会同县委办对政务失信台账相关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下达督办通知,协调推进全县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建立政府机构执行案件立案通报制度。建立政府机构执行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督促县法院建立政府、政府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为被执行人案件工作台账,在立案7个工作日内通报县发展改革局,县发展改革局提醒被执行政府机构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推动案件执结。被立案执行的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处理,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并及时将履行情况报送县发展改革局。
建立涉政府案件工作动态台账。向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收集政府失信线索,同时及时通过法院执行网进行查询,多次与法院进行对接,建立了该县政府失信机构治理台账。彻底摸清底数,特别是被外地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案件,做到随时发生随时上报,随时督导随时解决,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案件督办处置制度。县发展改革局在接到有关涉政府案件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报同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现场督办,明确处置意见,全力推进案件整改、化解。对没有进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由县发展改革局提出约谈建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有权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张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