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 践行垃圾分类 构建绿色文明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强化组织领导 加快立法进程
我市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工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市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在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重点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及各功能区相应成立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发动,调动街道、社区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多次召开推进会议,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展开工作。
针对民革泰安市委提出要建立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议,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8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垃圾分类立法筹备工作,在编制制度汇编、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市政府对垃圾分类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分工领导也积极调度、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起草和讨论工作。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全市各相关部门、学校、商场、医院等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先后召开8次集中讨论会,征求意见200条,并向所有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和社会各界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得到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于2019年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在大家共同努力下,2020年11月1日,《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成为我省首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专项地方性法规,弥补了我省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工作人员说。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关系着资源的节约使用,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垃圾分类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要从每个家庭做起,从每位市民做起。为更好地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民革泰安市委提出《关于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建议通过建立领导协调体系、法规制度体系、责任落实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助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从而提升泰安城市形象,提高旅游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5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住建部要求,自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广泛发动、示范带动,践行垃圾分类引领绿色文明新时尚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
部门联动 助推垃圾分类常态化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通知》,2020年又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相关术语界定进行了更新、明确,进一步对25类场所的分类体系作了详细界定。
围绕责任落实体系方面的问题,我市自2018年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结合城市管理半年考核对各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2019年起,每年两次、每次约两周时间对各县(市、区)以及各功能区进行集中现场检查督导,现场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设施建设。
我市对各区、街道、社区及相关行业单位的千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培训,详细解读分类体系、分类标识,以及如何做好设施建设、宣传引导等工作内容。与此同时,我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管理等综合考核,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美丽庭院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发动群众参与 狠抓社会宣教
我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利用节假日、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誓师大会,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国46城万人志愿者”活动,向社会各界发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倡议,累计发放环卫宣传服务卡、倡议书、书签等4万余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我市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垃圾分类图解》《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累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400余次;开通“泰安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发布分类知识、消息3000余条;聘请专业团队拍摄制作公益宣传片和小视频7个,设计并制作公益广告19幅、大型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牌636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