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9月1日起泰山游览证全市发行
中国发展网 记者殷晓旭报道 日前,山东省泰安市召开的泰山游览证全市发行新闻发布会,为回馈全市人民对保护泰山、传承泰山作出的贡献,方便人民群众游览泰山风光、共享发展成果,提高全市居民的幸福指数,市委、市政府决定9月1日起,在全市管辖范围内发行泰山游览证。
据介绍,泰山游览证收费标准为每人每证100元,退休人员(未达到老年人年龄)每人每证40元,有效期一年。泰山游览证具有一次办理,年内有效,重复使用的特点,为持卡人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季节、不同的线路进山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根据优惠政策,除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和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外,持有效泰山游览证可免费游览泰山及岱庙、彩石溪、普照寺、玉泉寺、红门宫、王母池等小景点。有效期内不限游览次数,超期需重新办理。
泰山游览证扩大后的适用范围包括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的城乡居民;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的客商;在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缴纳社会保险基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驻泰安行政区划内大中专院校师生及外籍执教人员;在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购买住房的外地人员,预计本项政策可惠及600多万人口。
办理泰山游览证时,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在泰安市各县市区、各功能区缴纳社会保险基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持社保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持客商证的外来投资人员,凭客商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驻泰大中专院校师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办理。外地、外籍在泰安市大中专院校执教人员,凭学校证明、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办理;在泰安各县市区、各功能区购买住房的外地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