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对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某公司追回全部经济损失40余万元。
案件侦破后,该公司负责人来到经侦大队,激动的对办案民警说:“感谢经侦民警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我们企业服务,为我们公司挽回全部经济损失,保障了我们企业的运行秩序。”此前,经侦大队接到该公司报警称:其公司职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报污水处理剂的方式骗取公司财物4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过侦查发现,2022年,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与某商贸公司送货员邢某某密谋,采用邢某某少送货多报销,王某正常接收、验货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的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货款36万元,其中,王某获利23万元,邢某某获利13万元。另经调查发现,2021年8月至2022年2月,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相同的方式与某化工原料商店法人徐某某密谋,非法侵占公司4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邢某某、徐某某已被沂南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健康安全的企业内部环境,是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营商环境和让企业家安心干事的发展环境,公安机关将不断提升新时代公安机关服务企业的决心和信心,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全力提升打击犯罪、防控风险、保障稳定的能力与水平。(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