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做好税费负担“减法” 预计全年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超400亿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11月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国家和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政策,通过国家、省级和涉企收费等政策的实施,全省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今年已基本不需缴纳各项税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全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地方减免权限内的税费已基本免除。全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400亿以上。
据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介绍,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但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今年以来,国家和山东省聚焦小微企业,出台了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
在国家层面,国家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非常大。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5%,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税负降为10%,且延缓至2021年缴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即: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重磅政策,为小微企业送来“及时雨”,大幅降低了企业负担。
在省级层面,山东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税种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之后又将政策延续至年底。近期,我们还将会同税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继续深挖减税潜力,促进其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另外,在涉企收费政策方面,山东不断降低涉企收费,年底前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小微企业创新药注册费、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费,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减免专利收费,免征30人(含)以下的企业残保金等,各类涉企收费均为小微企业开辟“特殊通道”,发放政策“红包”。
据悉,为抓好政策落实,省财政部门同税务部门编写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等辅导材料,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并持续更新,促进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