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前三季度超25万户纳税人享受免税福利 免征达48.64亿元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记者从11月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前三季度全省减费降税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期间,山东出台了6类困难行业纳税人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实行至今极大地缓解了纳税人的实际困难。据统计,前三季度山东省有25.12万户纳税人享受这两项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共免征48.64亿元。预计全年可免征60亿元。
山东省税务局总审计师谭中伟在回答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其中有两项政策是涉及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第一项是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和电影放映等6类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项是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两项政策能够直达市场主体,极大地缓解了纳税人的实际困难。很多纳税人希望能够延长执行期限,并扩大优惠政策覆盖范围。因此,山东省再次发文明确,将6类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延续执行到2020年底,同时,将鼓励减免房租的政策修改为: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对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免租金月份数和比例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