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连续第三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本报讯 (记者 孙 涛)10月20日上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菏泽再次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也是我市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我市始终把双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军人军属权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开展军民共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与驻菏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适时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三驾马车”同时启动。其间,全市共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5221个,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互相衔接的服务保障网络体系;移交安置质量逐年提升,军转干部参公以上单位安置率100%,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安置率保持在80%以上;优待抚恤各项政策扎实有效落实,褒扬纪念氛围持续浓厚;就业招聘、教育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再上新台阶;先后挂牌“拥军企业”“拥军门店”70余家,成立了爱国拥军促进会。
新时期,我市将双拥宣传教育作为基础,以红色教育、媒体宣传、社会化拥军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全市广大军民的双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