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61处生产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 煤矿智能化发展树立“山东标杆”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近年来,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山东省能源局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树立了煤矿智能化发展“山东标杆”。目前,全省99处生产煤矿有61处开展了智能化建设,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85个,远程控制掘进工作面98个。
突出冲击地压矿井治理。山东现有冲击地压矿井40处,其中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矿井20处。我们将冲击地压矿井智能化建设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颁布全国首部冲击地压防治地方政府规章—《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要求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智能开采,实行“三限三强”管控,严格“一矿两面三刀”,并先后出台了煤矿智能化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标准和验收办法。截至2019年底,全省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智能化,作业人员分别控制在16人、9人以内,提前5年完成国家规划的目标任务。
突出煤矿系统智能化建设。以大型煤矿为重点,推动智能化向矿井全系统延伸,着力打造采掘少人化、机运无人化、防灾动态化、信息集成化、定位精确化“五化体系”。目前,全省生产矿井全部实现井下人员精确定位,静态定位精度达到厘米级。
突出典型示范带动。坚持分类施策、典型引路,在综放开采、大采高开采、薄煤层开采、千米深井开采等方面,探索建立了鲍店煤矿常态化运行智能综放工作面、付村煤矿透明化精准开采、滨湖煤矿薄煤层智能化采煤、唐口煤业灾害智能防治等示范模式,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突出强化政策支撑。落实“三优先”:对符合智能化标准的新建矿井,优先审批;对省级智能化示范矿井,优先给予产能置换;对率先实现智能化开采的非冲击地压矿井,优先释放先进产能。做到“三倾斜”:中央预算内安全改造投资、省市县配套资金和企业安全投入,全部向煤矿智能化项目倾斜。2019年以来,累计实施中央预算内煤矿智能化项目33个,带动企业投资1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