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医保局探索“病种下转” 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落实
中国发展网讯 分级诊疗制度是“新医改”的核心目标,也是实施“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实现合理的分级诊疗秩序,是新医改以来中央着重解决的医改难题。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解决“上转容易、下转难”问题,山东省邹城市医保局盯着医保支付政策“指挥棒”,找准施策着力点,提高治理精准度,大胆探索推行“病种下转”试点,全力破解分级诊疗“下转难”难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据悉,2019年7月,经济宁市医保局批准,邹城市制定了《推进分级诊疗开展11类病种住院患者“下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医共体、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两种形式,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创新机制、便民惠民”的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推进康复联合病房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通过在市人民医院和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病种“下转”试点,促进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减轻患者看病负担。
积极引导,推行向下转诊。按照诊疗规范,制定下转标准、转诊流程,做好与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衔接。对下转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完成治疗流程康复出院的,由市卫健局予以奖补。
明确职责,保证服务质量。由人民医院负责11类疾病的临床诊断、急性期(手术等)治疗,经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续康复治疗,在下转时,人民医院按照疾病诊疗指南制定个体化、规范化的治疗方案;在镇(街道)开设康复联合病房,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提升远程服务能力,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数据共享,保障基层需求。形成市人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允许基层适当使用下转病种治疗必须、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外药物。将市人民医院可遴选的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推行市人民医院与基层统一药品耗材目录和配送、内部结算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人民医院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基层医务人员掌握基本诊疗路径操作要点。
开展考核,推进试点进展 。开展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报送、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下转病种住院患者下转率、临床路径入径率、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家庭医生签约率、分工协作关系等指标。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将推进“分级诊疗病种下转”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医改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医改资金补助、医保基金总额预付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分级诊疗病种下转”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患者在市人民医院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后转入镇街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续治疗,不重新计算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减轻了参保群众个人经济压力;患者在基层医院就医,离家较近,家属照顾方便;同时市人民医院将患者治疗方案推送给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跟踪及远程治疗服务,保证了治疗效果,受到了群众欢迎。
增加镇街医院收入。实行“下转”试点前,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病人少,业务收入低;实行“下转”后,提高了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住院病人增多,医院业务收入增加明显。
减轻县级医院压力。实行“下转”试点后,病人分流到基层医院,不占压人民医院床位,医保报销部分不占用基金预付总额,减轻医院医保超支压力,破解“下转难”的问题。
降低医保基金支出。参保人员在人民医院次均住院费用约为6500元,在基层医院次均住院费用约为3000元;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实行“下转”试点,降低了基金支出压力。目前已下转病人176例,下转基层医院每天降低医疗费用435元,共降低医疗费用75万元。
据了解,下一步,邹城市医保局将积极总结当前“病种下转”试点经验,坚定试点改革的信心,增强试点改革的定力,扩大改革试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转试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初步预测如在全市各医院全面实施“病种下转”,每年将惠及到住院患者3100人次,节省医保基金支出1100余万元,既促进了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减轻了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又保障了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实现医疗、医保、患者三方共赢。(邹城市医疗和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