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价格监测中心获“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中国发展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下发《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山东省淄博市价格监测中心喜获“2022—2023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七届获此殊荣。近年来,淄博市价格监测中心紧紧围绕“稳物价、惠民生”中心任务,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预测职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强化思想引领、严明政治纪律上突出一个“严”字。中心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实效开展主题教育,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严抓好政治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三提三争”工作要求,主题教育周周有进度,四期读书班、四期党员培训班扎实开展,举办全市油气管道暨能源工作业务提升培训班,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明显。从严抓好组织管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专题研究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各2次,管党治党合力不断增强。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夯实廉政链条,建立《政治监督活页》梳理规范管理,创建《清廉能源》平台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到淄博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提升明显。
在服务政府调控、聚焦民生保障上突出一个“实”字。严格执行国家、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大宗商品供需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市场动态。两年来共上报各类价格监测报表3600余份,监测数据20余万条,上报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撰写综合性价格监测分析报告726篇,联合委价格科编发93期《淄博价格监测&价格指数专刊》,在《淄博晚报》及“淄博政务督查”、“淄博发改”、“淄博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价格监测信息492份,监测数据13万余条。圆满完成省部署的农资、生猪、夏粮、秋粮、房地产、蔬菜产销及市场价格情况调研,开展新小麦价格和特色农产品猕猴桃价格日监测工作等。严格执行节假日价格监测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第一手价格信息,为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应对突发状况、稳定市场价格上突出一个“快”字。去年以来,针对生猪价格低位运行、淄博烧烤火爆出圈、超强台风“杜苏芮”来袭、日本核废水排放造成食盐价格上涨、低温雨雪灾害天气下民生价格波动等情况,迅速组织成立常态化中心应急价格监测工作专班,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第一时间组织专项调查和市场巡视,监测数据和分析实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三月份淄博烧烤升温后,迅速设立18 处价格监测点,建立相关商品日监测、日巡查制度和节假日应急监测值班制度,并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市场巡视巡查,对涉及烧烤行业相关商户进行实地调查和价格提醒,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领导和上级部门,去年共完成烧烤食材日监测报表196份,监测数据12544条,酒店宾馆住宿价格日监测报表196份,监测数据15484条,受到上级领导和各有关单位高度评价。淄博烧烤专项价格监测工作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约稿推介,烧烤监测典型材料被评为全省价格监测和价格认定系统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在完善指数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上突出一个“优”字。价格指数是反映价格水平、分析市场变化的“晴雨表”和“风向标”。目前淄博市已有淄博化工、淄博新材料、淄博水泥、淄博天然气和淄博菜篮子五支价格指数在中国发展网和山东省价格指数平台上线运行,是山东省现运行价格指数最多的市,体现了“淄博特色”。近年来,依托价格指数平台,每周都对五支指数进行数据分析、趋势解读,有效引导了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形成,促进了市场化交易与价格机制的发展与完善,为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和服务民生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上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好评。
在加强工作创新、推进部门协同上突出一个“先”字。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在全省系统内率先实现机构参公管理和人员参公过渡;加强依法行政,在全省率先取得价格监测行政执法证;加强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及有关工作联动协同机制的通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加强与有关单位业务协作,主动对接市纪委保障中心、市教育局和军分区及驻淄部队,建立价格监测采报价双向沟通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价格监测数据在食堂采购中的常态化应用;加强民生价格监测,在全省率先编制“菜篮子”价格指数,成为全省第一支综合类民生价格指数;加强信息化建设,获批全省首家价格监测信息化试点单位;加强工作创新,在全省率先开展酒店住宿、烧烤食材等行业价格监测;密切与市两办信息科、委价格科,农业局、商务局、大数据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龙头企业、大数据公司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建立监测数据多元共享机制,全市“大监测”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下一步,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将按照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保供稳价部署要求,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以荣获“2022—2023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山东省优秀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为动力,以“重点工作要出彩,常规工作要争先,底线工作要坚守”为目标,以“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为要求,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锚定“走在前、开新局”,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做好价格监测各项工作,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淄博市能源事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