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区:打造价格认定服务新品牌
中国发展网讯 2021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价格认定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营商环境,推动平安淄川建设”工作大局,立足本职、夯实基础,全面推进“三涉一调”工作,经过不断创新实践,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价格认定品牌效应凸显,取得良好社会效益。2021年以来,中心累计受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365件,认定标的总额4186.39万元,办结价格争议调解案件16件。
练内功、夯基础
从2021年5月开始,中心精选了学习内容,制作了业务学习配档表,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价格认定业务专项学习活动,全面查摆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价格认定工作风险点,从价格认定受理、登记、现场查勘、市场调查、价格测算、结论书撰写、集体审议、结论书签发等环节,合理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实行全程跟踪。
2021年,中心先后组织全体在岗人员参加全国价格认定业务远程培训三期,市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两期,加强业务对接,强化提出端培训。进一步修订完善提出端使用手册,重点就价格认定工作流程、提出端工作流程、事项命名规则、平台系统数据录入规范等进行详细说明并配图,着力提升在岗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中心高度重视规范档案整理,2020年历时两个月将2004年-2020年有效电子案卷3810份导入国家综合业务平台,期间两次荣登全国存量案件入库周累计排名前三甲。在此基础上,建成了档案室,将1995年以来的6500余份档案规范整理入柜,保证了涉案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为下一步档案开发利用提供了坚实基础。
抓创新、提效率
中心先后修订完善文书模板14个,计算模板15个,自行设计文书模板8个,增设了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在产品及修正修复费用法等7个计算模板,解决了原国家计算模板中计价单位无法换算、文本文书无识别标识、市场调查资料共享性差等缺陷,被省内多地市相关单位借鉴使用。
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中心全面启用国家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系统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充分利用综合业务平台开放性特色,结合工作实践,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实现了平台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各类模板字段替换率由原来的60%提升至85%以上,减少了工作人员录入、校对工作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严控提出端信息录入质量,提升综合业务平台运用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认定端、提出端网上同步运行格局,全面实现了价格认定业务网上办理。
此外,中心全面推行《个人工作日志》上报制度,并指定专人汇总形成每日工作动态,明确工作目标,形成相互督促、工作实绩有据可查局面。建立价格认定工作群,全面推行《案件受理、办理情况周报》制度,及时发布反馈案件受理、进展及办结等情况,及时督促,提高时效,有效防范认定风险。
强服务、助执法
2021年“五.一”期间,中心接受委托、配合区公安机关对侦破的淄川境内输油管线盗取成品油、阻扰区重点工程施工案件进行价格认定,及时出具了价格认定结论,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
中心还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及时高效完成扫黑除恶工作中涉及的价格认定工作。
2021年12月,中心一名同志被淄川区人民检察院选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评估审计类),提升了价格认定品牌效应,进一步稳固了涉刑案件主阵地。
此外,中心积极配合打击“私挖乱采”矿山整治行动,完成了9件“私挖乱采”历史积案涉及的矿产品价格认定,为全区重拳打击私挖乱采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涉纪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为快速结案提供了保障。
善用力、重调解
淄川区累计办结各类价格争议案件260余起,形成规范案卷150卷,化解率达100%,受到了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
中心围绕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争议调解展开专题调研,深入到镇办、部门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盼,为推动价格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在强化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心印发了《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开展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并在区内的2处镇办司法所挂牌试点。
中心在淄川区交警大队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调解处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评估过程中产生的较大争议,在淄川建材城、淄川服装城两大龙头市场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协调处理放开商品及服务中产生的价格争议,在新星集团、银座超市两大零售巨头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构建沟通桥梁,及时、快捷调处销售与打折促销活动中因不规范价格行为引发的价格争议;中心还在淄川主城区四个派出所增设价格争议调解室,辖区内驻外价格争议调解站点达到14处,今年以来,累计成功调解案件10件,涉及标的额1万余元。
围绕争议热点,以便民、利民、快捷、高效为目标,今年4月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衔接配合暨价格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启用实施方案》,建立了价格争议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委派价格争议调解员,合理设点布局,进一步提升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整体效能和工作水平。(淄博市淄川区价格认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