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开展非电网直供环节价格政策进企业活动
中国发展网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顿,8月17日,山东省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了“非电网直供环节价格政策进企业”活动。
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向昌邑大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等非电网供电主体详细解读了《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等相关电价政策。组织企业对照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预购电价”是否高于每千瓦时0.9185元;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是否存在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未进行电费清算;是否按规定时限进行了电费退补等问题。
同时,该局还组织山东金邑矿业有限公司等五家非电网供电主体签订了《价格自律承诺书》,要求非电网供电主体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主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山东省昌邑市发展改革局 董丽丽、高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