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乡发改局同县人民法院召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对接座谈会
中国发展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山东省价格认证中心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1日,山东省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同金乡县人民法院就共同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座谈,县法院副院长白林杰、立案庭庭长王红绪、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钟灿栋、价格认证科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交流。
首先,钟灿栋介绍了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当前全国、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的现状和机构改革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开展的基本情况。白林杰介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庭前诉调案件的基本情况。今年1-11月份,县法院已立案8000余件,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诉调对接成功的单位有县工商联、县工会及县妇联等七个单位,但目前开展在线诉调案件的很少。
县人民法院将吸纳金乡县发展改革局进入特邀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组织名册,吸纳经验丰富的价格认定专业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双方还就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工作机制、平台对接、诉调交接、调处结果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了共识。
金乡县发展改革局将同金乡县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出台相关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实施意见,建立规范的制度规章,并及时完善调解平台信息,加强调解人员业务培训,积极融入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努力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实现价格认定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将价格矛盾和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金乡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山东省金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杨学芹)